招标
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信建招字[2024]45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34797314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先生17870473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信建招字[2024]45号
一、招标条件:
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信发改投资字(2024)1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
2、招标单位: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信丰县西外环路与众恒路交叉口东北侧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研发用房、生活用房、配套用房和地下设备用房等,以及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暖通、停车位、充电桩、广告位、环境提升、附属设施等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总占地约91.32亩(6088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884.40平方米,包含4#厂房面积70560.48平方米、5#厂房面积63267.92平方米、14#值班室面积28平方米、15#值班室面积28平方米,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暖通、附属设施等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
5、本工程总投资:总投资43697.90万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172.59万元。
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7、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或信用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4797314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2号楼2单元804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7870473802
监督单位: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332158
2024年10月24日
赣信建招字[2024]45号
一、招标条件:
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信发改投资字(2024)11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
2、招标单位: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信丰县西外环路与众恒路交叉口东北侧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厂房、研发用房、生活用房、配套用房和地下设备用房等,以及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暖通、停车位、充电桩、广告位、环境提升、附属设施等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总占地约91.32亩(60881.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884.40平方米,包含4#厂房面积70560.48平方米、5#厂房面积63267.92平方米、14#值班室面积28平方米、15#值班室面积28平方米,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暖通、附属设施等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备。
5、本工程总投资:总投资43697.90万元;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费172.59万元。
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7、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江西住建云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投标保证金凭证或保函或信用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1日止;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县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具体操作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9/202110/aca46dd6764646dfad4aab3a8b4a3ad9.shtml。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丰高新区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4797314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2号楼2单元804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7870473802
监督单位:信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332158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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