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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工程菱形挂篮及托架租赁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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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 Ⅸ标工程 工程菱形挂篮及托架租赁 菱形挂篮及托架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XTGCTP2024 -071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公司租赁管理办法》和《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 Ⅸ标项目经理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租赁项目所需菱形挂篮及托架,现由中铁七局有限公司作为租赁方对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工程用 菱形挂篮及托架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工程概况: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线路起自盐城至南通高速铁路南通西站,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常熟市、苏州市及浙江省嘉兴市、宁 波市,终至宁波枢纽宁波站。TYZQ-9标段,起讫里程为DK139+884.790~DK174+794.150,正线长度30.148km。标段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 县境内。
二分部施工范围起讫里程:DK156+684.63(460号墩不含下部结构)~DK168+345.01(801号墩含下部结构),正线长度11.66km,主要 施工内容包含:桥梁下部结构,桩基3066根,桩长18.4万延米,承台341个,墩身341个,其中简支墩328个,连续梁、T构主墩13个,上部桥梁 结构T构1处,悬臂浇筑连续梁6处、现浇简支梁3处、桥面系及其附属、声屏障、轨道板铺设及轨道精调等工程。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证明的租赁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2、供应能力:挂篮桁架租赁商须具备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租赁能力,且具备挂篮桁架检算能力或提供委托检算的资质并出具合作协议。
3、财务能力: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 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复印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45001-202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参与投标谈判的厂家必须提供所出租挂篮杆件全套图纸、质保书、探伤报告、销轴抗剪强度报告、检算资料及设计资质等证明材料。须提供谈判物资合格证,谈判物资2020年-2023年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谈判 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2021-2023年在中铁系统或中字头国企建设项目中有挂篮租赁合作供货业绩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次谈判仅接受“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具有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资料或至少两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近三年无因 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竞标人在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 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需提供“必应搜索网”(https://cn.bing.com/)查询受制裁情况,选择“国际版”,查询“商业伙伴英文名称+ debar sanction”查 询截图(注:可在商业伙伴官网查询英文名称,如果无英文名称,可使用拼音,如“LiuGong”,将搜索结果第1页进行截图作为基础材料之一。如搜 索关键词未同时出现在1条搜索结果里,则说明未被制裁)。
7、其他要求:出租方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运输能力以及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次谈判同一包件中同时 参与。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供应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谈判,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供应商,但供应商需要出具生产 厂家出具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如发现串通行为,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租赁文件的发售:
1、潜在供应商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成为正式会员,然后再参与谈判。
2、租赁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纸质版不再另行发售。请拟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 月18日内(发售期)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谈判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并于2024年11月19日(应与谈判时间相同)前登录中国中铁采 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租赁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19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本次谈判采用线下谈判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录入的方式。拟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即谈判时 间)之前在中国中铁租赁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版按租赁文件递交时间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谈判地点及要求:
(1)线下线上同步进行: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IX标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请参与谈 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达。
六、发布公告的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网站上发布。
七、租赁文件每包件谈判保证金50000元,保证金的收取形式为: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银行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等。
八、1.参与的供应商如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请足额现金转入到租赁人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Ⅸ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1936010104003835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行
行联号:103335336012
汇款单须注明:通甬二分部挂篮竞谈GL-01包件
汇款单位与响应的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其他缴纳方式需供应商到现场谈判当天提供。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1、物资需求一览表
2、相关技术图纸或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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