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盘村美丽渔村项目(施工)已由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以岚农函〔2023〕553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县苏平镇南盘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村内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苏平片区南盘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864.61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盘村美丽渔村项目(施工),建设内容包含村道提升修复工程、道路照明量化提升工程、渔家风情街区、海洋迷你生态公园、渔村导览系统、村庄挡墙彩绘装饰、盘山步道、苗木、公厕建设、沿海观光路和乡村剧本游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3682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且具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适用于台湾企业):①投标人须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②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且应从其《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登载的备案人员中选择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3日22时00 分00秒至2023年10月28日23时00分00秒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234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③电子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360029,传真: /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769983116@qq.com
电话:0591-38360010,传真: /
联系人: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
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
联系电话: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2316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