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综保集团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需求说明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谭菲0417-66555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服务内容:对营口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二、预计服务时间:1年。
三、服务费上限:4.5万元/年。
四、报价有效期:1个工作日(2024年7月30日13时30分至2024年7月31日13时30分)
五、服务内容:
1.接受委托,就综保集团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接受委托,对综保集团起草的内部管理制度,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接受委托,拟定、审查、修改综保集团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的法律文书;
4.接受委托,代理综保集团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维护综保集团依法行使职权和维护综保集团的合法权益;
5.接受委托,代理综保集团申请强制执行;
6.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六、拟选取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律所规模:
要求律所正式工作人员在50人以上;
2.服务团队要求:
要求提供服务团队4名人以上(不含实习律师),要求团队内律师具有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要求团队律师具有为国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要求团队内律师具有其他国家执业经验。
3.时间要求:
要求工作日30分钟响应,1小时到达;法定假日1小时响应,2小时达到。
4.代理综保集团及关联公司诉讼、仲裁时,若另行收取律师代理费,收费标准不超过辽宁省律师服务标准的50%。
七、注意事项
1.请以中文邮件方式提交报价,收件邮箱ykzmqczj@126.com。
2.邮件标题命名为“综保集团选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报价”。
3.报价文件中应包括附件所示的报价单。
4.报价文件中应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扫描报价文件原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5.资格要求需提交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方式文件、承诺书等,并加盖公章。
6.未按上述要求发送报价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doc
联系人:谭菲
联系电话:0417-66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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