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以伟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以伟0550-35195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滁州市翼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23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14
第四章 评标办法…………………………………………………………………15
第五章 采购需求…………………………………………………………………22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16.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5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花博园站、滁州高铁站、丰乐主所、苏滁商务中心站、大王郢站、林楼站含辅楼、十二里半站、汊河新城站、汊河镇站含辅楼、相官主所及车辆段相关建筑物屋面增加光伏系统后的结构荷载验算报告和计算书的咨询和评估审查,并出具盖章的评估审查意见书等。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评估审查意见书;项目服务过程中具体某项服务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的企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 2023年12月18日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六楼622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翼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98号15层
联系方式:1890050988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方式:0550-3519519、18005505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以伟、周蓓蕾
电 话:18900509886、0550-3519519、1800550572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
1项目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
2服务期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王以伟 18900509886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周蓓蕾 0550-3519519 18005505728
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16.5万元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5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2月15日12时前将疑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
16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将在2023年12月15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
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2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预计2000元整)。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19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同表15条
20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2投标文件份数PDF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 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5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六楼622会议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
26开标程序由代理机构开启电子投标文件,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8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名,并标明排序。
29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30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31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且出具全套盖章且经招标人认可的评估审查意见书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备注1、因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白天列车运行,须夜间施工(具体施工时间以运营公司核准请点为准)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充分考虑夜间实施工作的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评标委员会只依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人对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所有争议拥有最终的裁决权,投标人应无条件地服从招标人的裁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本项目合同费用和延误本项目工期。 5、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依法处理。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方式
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联合投标
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
12.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6.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7.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
17.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8.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出。
19.样品
19.1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投标文件的组成
21.1投标文件须签字盖章完毕后扫描成一个连续性的整体PDF格式文件。
2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投标报价
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服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即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货物)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应有费用,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2.2中标人必须和拟派的所有岗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并依法纳税,否则产生的相关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人员工资最低标准等相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
22.3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一切费用,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报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各投标人的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价后期不作任何调整,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包括工程建设超工期产生的费用)。
22.5投标报价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7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8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3.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天。
2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24.投标保证金
24.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电子文件。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25.2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标人同意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一次性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zx@163.com),投标文件格式限定为PDF格式,将文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若投标人重复发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7.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8.开标
28.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8.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8.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8.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
28.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投标人投标报价、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开标结束。
29.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评标委员会
30.1评标委员会
30.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30.4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1.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评标原则:
31.3.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系统中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5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6评标报告的签署
31.6.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7评标过程的保密
31.7.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开评审异常情况处理
32.1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则项目流标。
33.重新招标
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授予
34.中标公示
3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5.评标结果异议
3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6.定标
36.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7.中标通知
37.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8.履约保证金
3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9.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9.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0.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0.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4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1.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2.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投诉
43.投诉
4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47.1项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重要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检验电子标书。
2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5)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检验电子标书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未发送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
(2)电子标书无法打开。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信标评分细则(满分40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企业实力(25分)(1)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5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类证书的得10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人员配备(15分)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1)具有结构类正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二、其他人员(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结构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1人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仅计分一次,不重复累计计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②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20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
权利义务/
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技术标评分标准(20分)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2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组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计划安排及报告时限、方案内容全面详细)进行综合评分: (1)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详尽、定位准确、针对性强的,得20分; (2)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较详尽、定位较准确、针对性较强的,得15分; (3)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需进一步完善的,得10分; (4)本项目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备注: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4.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报价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文件内容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40分)招标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2.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分值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计算。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资信分+技术分+商务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名,并标明排序(本项目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线上远程在开标大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先进行资信评审,然后进行技术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技术标评审
详见技术标评审表。
3.3商务标评审
详见商务标评审表。
3.4推荐中标候选人: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
4.评审内容
4.1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1.3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1.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无效投标条款
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箱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二章《资格审查办法》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
5.3.1商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4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按第三章《评标方法》4.2.4条款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8)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9)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10)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7.评分标准
商务标评分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技术标评分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
资信评分标准:见资信评分细则。
8.评审结果
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2 名。
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9.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约3955.05kWp,包括: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八个车站、一个控制中心和车辆段发电,实际装机容量以现场结算为准,项目采用低压并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二、招标范围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花博园站、滁州高铁站、丰乐主所、苏滁商务中心站、大王郢站、林楼站含辅楼、十二里半站、汊河新城站、汊河镇站含辅楼、相官主所及车辆段相关建筑物屋面增加光伏系统后的结构荷载验算报告和计算书的咨询和评估审查,并出具盖章的评估审查意见书等。
三、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评估审查意见书;项目服务过程中具体某项服务开始及完成时间节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四、合同签订
由建设单位、EPC总包单位、中标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合同。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本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由中标人与建设单位、EPC总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由中标人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拟定。
项目名称: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此采购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服务内容:
3、服务期:
4、服务质量:
4.1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条文、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
4.2.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乙方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合同价款及支付
5.1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 小写: 元 。
5.2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5.3付款方式:
6、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6.1.2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条件:
6.1.3甲方协助乙方与项目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办理项目所需佐证文件 。
6.1.4甲方负责调解项目技术咨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民事纠纷问题,如因民事纠纷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责任。
6.1.5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咨询款。
6.2 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应保证方案编制必须满足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报告编制要求,并确保编制质量和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负责技术咨询过程中组织专家评审、会务等技术咨询相关事项;
6.2.2 承担因方案编制不合格而返工费用,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6.2.3 乙方对未尽事宜应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
6.2.4 乙方选派项目负责人 (电话: )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7、安全责任
7.1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因甲方原因等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2 乙方应遵守有关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8.1.1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8.2 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8.2.1 由于乙方原因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损失和违约责任;
8.2.2 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8.2.3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3 一方违约后,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9、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发生的相关技术资料等纸质材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执行时协商解决。
9.3 甲乙双方在履行和同事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9.4 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付款结清后,本合同及告终止。
9.5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地 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 账 号:
附件1 廉政协议书
廉政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义务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物等;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乙方义务
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4.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5.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
6.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7. 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8. 不向甲方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9.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违约责任追究
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也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本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单位) 乙 方: (盖章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 期: 日 期:
附件2 保密承诺书
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全称):
我方 (受托人全称)受贵方委托履行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我方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履行合同后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中受托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经委托人允许,保证不擅自将本项目的各种图纸资料、文件等一切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委托人、设计人等项目建设各方的声誉和利益的活动。我方(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我方承诺合同保密条款不受限制而继续有效,承担保密义务。本承诺书是本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3)投标人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附件1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 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若发现有偏离且不能按招标人要求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我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工期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结构荷载评估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服务期投标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 元 服务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名称)”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我方投标报价为 元。服务期: 。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利用铁路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构荷载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滁州市翼然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以伟 联系电话:18900509886 (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周蓓蕾 电话:0550-3519519、18005505728 (单位盖章) 2023年12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