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402000235 项目名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0页:电动档案密集架参数要求现变更为: 一、产品结构要求: 二、应为双柱式结构,每层由两块或一整块板件组成,挂板双扣结构,层间距可据需任意调整,主要由轨道、底盘、立柱、搁板、挂板、侧板、顶板、传动装置、防倾倒件、缓冲密封装置组成。 三、(一)产品部件制作要求: 1.轨道:采用厚度≥3mm优质热轧钢板一次折弯成型,路轨顶端设有限位装置,防止底架脱轨。轨道用膨胀螺丝固定在地面上。按规定铺设轨道,单根导轨直线度偏差应不大于1.0mm/m,轨道之间任何位置的水平偏差不大于1mm/m。轨芯采用≥20*20mm规格的实心方钢,轨道板底部设有焊接圆孔与轨芯隐藏式焊接。表面镀锌处理。 2.底盘:采用≥3.0mm优质热轧钢板折弯成型,高度≥120mm,并采用双折弯工艺加强,底盘上平面弯边≥50mm,架体长期载重存放资料不易变形,底盘与立柱连接采用φ≥10×20(mm)螺栓,底盘装配后的直线偏差≤0.5mm/m,全长偏差≤3mm。底盘连接采用嵌入式分段组装,底盘连接件螺丝孔采用方孔设计,紧固件(螺杆)底部为方颈设计,与连接件形成嵌入式紧固结构,实现三点紧固和三点承重受力。提高底盘的承载能力。 3.立柱:采用≥1.5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性成型制作七道弯边工艺,立柱正面≥50mm,侧面≥38mm。正面压印凹槽,凹槽成型尺寸≥20mm,深度≥2mm。侧面压印凹槽,凹槽成型尺寸≥18mm,深度≥1.2mm。凹槽底面为平面,增强立柱承重能力。 4.搁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每层搁板采用双面组合结构,并采用七道弯边工艺,搁板表面压印两条对称凹槽筋,压印深度≥2mm,折弯高度≥25mm,增加承载能力。在每层搁板上加载80kg均布静载荷,经24h连续试验后检查挂板、搁板、立柱及其结合部位和架体应无塑性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5.挂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挂板与立柱之间的连接方式采用双扣勾挂板,挂板与搁板之间也采用双扣勾,挂板与立柱连接的扣勾和挂板与搁板连接的扣勾平行度相差<1mm。 6.档棒:采用≥0.8mm优质冷轧钢板一次成型五道弯边制作工艺,成型尺寸≥13*13mm。正面压印凹槽成型尺寸≥6mm,深度≥0.5mm,侧面压印成型尺寸≥1.0mm,深度≥0.5mm。 7.侧面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边角为圆弧型,立体感强、线条流畅,更显豪华高档。侧面对接处间隙小于1.5mm。 8.门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 9.顶板:采用≥0.8mm优质冷轧钢板。两头采用重叠回折压死边工艺,回折≥27mm,再折两道边≥28*10mm,整板成型无需拼装焊接。顶板与立柱上端搭接截面1/2,形成嵌入连接组装结构。 10.防尘板、防鼠板:采用≥0.8mm优质冷轧钢板。 11.摇手装置:采用常用摇手装置,如:三叉式、圆盘式、7字型等。造型美观大方、摇把可隐藏、手感舒适,其结构为棘轮自动挂、脱挡,停用后摇把可自行停于垂直位置,可避免通道障碍,摇动任意一列不会带动其他把手。传动速比1:7:5,荷载能力,每标准节>600kg。 12.传动系统:双向超越离合器结构,采用三分力、三变速、中间驱动为主传动,两边为从动驱动方式。链轮为机械精加工而成,经锻压加工成型,回火去除应力,加工、滚点、插键槽、去毛齿、齿部经高频淬火HRC60-62。链条采用摩托车链条Φ8.5,节距12.7。链条破断力≥1800kg。滚轮采用铸铁制造;中轴和短轴采用Φ20mm45#实心圆钢;底盘轴承安装采用P204E级双排向心球高级轴承,精密度高,方向灵活,材料质量好,耐压与耐磨性能好,具有可靠的中心直线度,使架体滑动平衡、轻灵定位可靠,传动轻便灵活,摇手轻,运行平稳,性能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既可单列移动也可多列同时移动。 (二)防倾倒牵引装置: 防倾倒装置确保密集架在运动过程中或静止状态下都能起到良好的防倾倒作用。 (三)制动装置: 1.每列均应有刹车制动装置,使之做到每一列均可锁定,查阅、存放档案资料时能确保人身安全,存取更安全。 2.每一组合团体均应有总锁装置,使之做到每个组合团体都可锁定,门面装有扣拉式方形锁。 3.每列的接触面均应有缓冲及密封条,顶部应有防尘板,每列架体上方安装防尘压条,底部有防鼠板,合拢后无缝隙,具有良好的防尘、防光、防鼠、防潮等功能。 (四)载重性能要求: 1.搁板静载荷:搁板上均布静载荷1000N,放置24h,最大挠度≤2.0mm,卸载后2h,残余变形量≤0.08mm。 2.全静载荷:在每层搁板上加载80kg均布静载荷,经24h连续试验后检查挂板、搁板、立柱及其结合部位和架体无塑性变形和其他异常现象。 3.载重运行:在全静载荷的情况下进行运行试验,架体应运动自如,不得有阻滞现象。手柄摇力应不大于6.0N。 (五)表面处理要求: 1.前期处理要求:采用陶化(硅烷)处理工艺。 2.喷涂工艺要求:涂料要求采用静电粉末喷涂,经200℃高温固化而成,能明显感觉到金属粉的颗粒感、立体感。 2.1光泽测定:镜面反射率≥60%,测定400±5。 2.2涂膜硬度:中华牌铅笔≥2H试验合格。 2.3耐冲击力:冲击试验1/2”*500g>30cm正面冲击,涂膜无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 2.4涂膜厚度:60-70μm。 2.5涂膜附着力:划格法试验,100%不剥落,达到2级标准。 (六)制造要求: 1.凡需焊接的部位应焊接牢固,焊点均匀,焊痕高度≤1mm,焊点间距应控制在100mm以内,焊痕表面波纹平整,不得出现焊焦、焊穿等现象。 2.冲压件必须平整无毛刺,不允许有裂痕,冲压尺寸的误差应控制在±2.0mm之内。 3.折弯必须到位,以确保工件折弯所需角度,其邻边垂直度、平行度控制在≤1.5mm内。 4.各零件、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凸起;各零件、组合件之间能保持互换性。所有标准件及紧固件均需氧化处理。 (七)安装要求: 1.每标准节组合后外形尺寸(宽、深、高)的极限偏差为±1mm。 2.标准架组装后,侧面板与中腰板的对缝处的间隙≤1mm。 3.门缝间隙在工装保障的前提下均匀一致≤1mm。 4.立柱与底梁的垂直度应不大于2mm。 5.架列侧面相邻的位差度应不大于5mm。 6.导轨安装后,单根导轨的直线度不大于1.0mm/m。相邻两根导轨宽度之间的平行度偏差不大于1mm/m、水平高度偏差应不大于0.2mm。 (八)▲底盘、门板、挂板、隔板、立柱须通过GB/T13667.3-2013标准的检测认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检测报告须通过CNAS或CMA认证(具备CNAS或CMA认证章)。 2、原招标文件P47页第33条:包含设备实施、调试、安装、培训。不含密集架、布线、布网费用。 现变更为:包含设备实施、调试、安装、培训。包含密集架、布线、布网费用。 3、原招标文件P41页:产品资质证书要求:1.▲恒湿净化一体机(除湿消毒净化机),须通过GB/T 18801-2015检测,除菌率≥99%;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检测报告须通过CNAS及CMA认证(具备CNAS及CMA认证章)。 现变更为:产品资质证书要求:1.▲恒湿净化一体机(除湿消毒净化机),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检测报告须通过CNAS或CMA认证(具备CNAS或CMA认证章)。 4、原招标文件P38页: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数量:3套。 现变更为: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数量:1套。 5、原招标文件P41页:供应商须提供设备演示视频证明该参数,该项内容删除。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中华路1399号 联 系 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530-536528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丹阳路天香家园1号楼2单元2901室 联系人:毛海丽 联系方式:15020130732 2024年07月24日 |
招标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库房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40200023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郭主任0530-5365282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海丽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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