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反应器壳体等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反应器壳体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反应器壳体等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2.3 交货与安装调试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人图纸要求制造。
2.4.2针对图纸补充技术要求如下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__2023__年 _7_月_13_日17时00分至_2023___ 年_7_月_17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23_年_7_月_19日_9_时_30_分,地点为_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8991179802
电子邮件: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3日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反应器壳体等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反应器壳体 | 反应器壳体\531960A 531960-2-0 S31608 | 件 | 10 |
2 | 反应器壳体 | 反应器壳体\531960A 531960-1-0 S31608 | 件 | 1 |
3 | 反应器盖 | 反应器盖\531960A 531960-3-0 S31608 | 件 | 10 |
2.2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交货。
2.3 交货与安装调试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人图纸要求制造。
2.4.2针对图纸补充技术要求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补充 |
1 | 上壳体(531960-2-0) | ①部件应按本图(531960-2-0)中的“技术要求”和总图(531960A-0)中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主要数据表”及“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造、检验和验收。 ②加工完成后此部件需与“下壳体531960-1-0”、“上盖组件531960-3-0”或工装(由制造厂家自行设计加工)组件并按总图(531960A-0)技术要求第9条进行冷热实验。 ③组装时所需连接件由制造厂自行加工。 ④部件制造完毕后,应在上部法兰侧面标识永久性设备编码,设备编码按采购人编码规则完成。 |
2 | 下壳体(531960-1-0) | ①部件应按本图(531960-1-0)中的“技术要求”和总图(531960A-0)中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主要数据表”及“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造、检验和验收。 ②加工完成后此部件需与“上壳体(531960-2-0)”、“上盖组件531960-3-0”或工装(由制造厂家自行设计加工)组件并按总图(531960A-0)技术要求第9条进行冷热实验。 ③组装时所需连接件由制造厂自行加工。 ④部件制造完毕后,应在上部法兰侧面标识永久性设备编码,设备编码按采购人编码规则完成。 |
3 | 上盖组件(531960-3-0) | ①部件应按本图(531960-3-0)中的“技术要求”和总图(531960A-0)中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主要数据表”及“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造、检验和验收。 ②加工完成后此部件需与“下壳体531960-1-0”、“上壳体(531960-2-0)”或工装(由制造厂家自行设计加工)组件并按总图(531960A-0)技术要求第9条进行冷热实验。 ③组装时所需连接件由制造厂自行加工。 ④部件制造完毕后,应在上部法兰侧面标识永久性设备编码,设备编码按采购人编码规则完成。 ⑤上盖组件(531960-3-0)中螺母(序号3)材质由S42020改为35#调质螺母,然后外表面镀镍处理。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__2023__年 _7_月_13_日17时00分至_2023___ 年_7_月_17_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23_年_7_月_19日_9_时_30_分,地点为_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国家先进技术转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xjjszh.org.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614200
联系人:牛先生
电话:18991179802
电子邮件: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