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h2024gc00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太和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赵晓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松153917209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TH2024GC0028)
太和县颍阳中学、太和县第六小学及太和县第十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颍阳中学、太和县第六小学及太和县第十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社会审〔2024〕101号、发改社会审〔2024〕100号、发改社会审〔2024〕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教育局,招标人为太和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一标段:太和县颍阳中学,项目占地约90亩,总建筑面积25400平方米(计容面积22900平方米),其中包含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辅助用房、地下建筑等。配套建设运动场、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
二标段:太和县第六小学,项目占地约36亩,总建筑面积119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大门、运动场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道路、停车位等。
三标段:太和县第十二中学,项目占地约83.1亩,总建筑面积24700平方米(计容面积22500平方米),其中包含教学楼、综合楼、食堂、风雨操场、辅助用房、地下建筑等;配套建设运动场、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辅助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一标段:120天;二标段:120天;三标段120天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次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1、包括但不限于勘察与测绘、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施工图审查机构报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及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求)等。施工现场配合技术服务以及工程验收阶段与设计单位相关的设计、指导、咨询、配合等全部服务工作。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工作,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需求。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防雷、装饰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包括景观绿化、道路、围墙、运动场、室外照明等)及室外各类管线与管线综合,智慧化设计(含通信、安防、停车管理、综合布线、能耗监测系统以及甲方需求的系统及其子系统)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
(2)专项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设计(绿建二星)、钢结构、减隔震、幕墙、楼宇照明(含泛光照明)、雨水收集系统、污废水处理、标志标线标牌、高低压配电、光伏发电等。施工图设计应考虑燃气管道接入路径。
3.配合招标人进行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承担各类评审费用。(投标报价含各类评审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后期不再增加费用,后期如因规划或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原因导致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费用相应增加或减少,发包人不保证最小的设计面积、风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
4.协助图纸送审(设计审查等所有需要的审查),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消防、人防、智能化、强电等报批、评审工作。
5.须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完善。
6.参加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验收、专家评审工作。即前期与施工阶段、使用阶段的服务;阶段性的设计成果或专项汇报材料编制、汇报工作、各专业设计方案应与建设单位充分和沟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对相关的成果文件进行报、评审、验收;
7.提供足额份数的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必要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其他:(1)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标段划分:3个标段
(3)设计费用:一标段70万元;二标段55万元;三标段65万元。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和②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1。
1、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 地址 /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
地    址: 太和县镜湖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富民家园商业楼3楼
邮    编:236600
联 系 人:胡灿雷
电    话:1895586760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松
地    址:太和县健康路128号2楼
邮    编:236600
联 系 人:范雪峰
电    话:1539172098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综合监督部门: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558-8665966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县政府大院综合楼四楼
行业监督部门: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58-8622773
地 址:太和县城关镇建设路15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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