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6.38万元
招标联系人解东天
招标代理机构中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亚旋0311-839536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3】73号、清批审【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清河县高铁站前广场片区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清河县城区西侧2.5公里,清河西站场址以东,拟建祁连山路以西,拟建热河街以北,拟建武河街以南;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6876公顷。设计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客运枢纽中心、旅客服务中心及地上雨棚;站前广场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站前广场、公交大巴场站、地面停车场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市政及管网工程包括祁连山路、热河街、武河街三条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及配套工程。2.1.4合同估算价:986.38万元2.1.5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1.6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本项目勘察期限20日历天,设计期限45日历天,施工工期21个月。
     2.2 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准备至竣工验收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专业化项目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管理负责。主要包括:方案策划、征地拆迁协调管理、招投标管理、设计协调、监理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和项目竣工结算,及项目建设全过程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审核、管理、协调等工作。(2)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决算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3)造价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的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审核、确认工程进度款;配合各级审计工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技术标(明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3)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4)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注:上述各负责人不可相互兼任。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0:00:00至2024-01-2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中普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清河县太行中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大街10号上东国际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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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解东天联系人:倪亚旋
电话:0319-8299878电话:0311-8395368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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