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的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7072009160002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3067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0]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009160002 | 项目名称 |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 | |||||||||||||||||||||||||||||||||||||||||||||||||||||||||||||||||||||
标段编号 | 3207072009160002002001 | 标段名称 |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 |||||||||||||||||||||||||||||||||||||||||||||||||||||||||||||||||||||
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单位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2.2、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华药港核心区东北部,东至曹圩河及花果山大道、西至创新路、北至东晋路、南至药港路。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8亿元,其中暂估价为3.5亿元。2.4、服务周期:设计、招标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服务从项目开始启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应出具该项目审计完整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验收通过为止。2.5、招标范围:中华药港核心区教育培训、生活配套区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含人员驻场、现场检查、踏勘、参加与项目相关会议、活动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核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工程预算编制、项目签证变更审核、二次招标清单控制价和招标文件审核、项目结算审计及参与项目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等一切与项目成本管控相关的工作、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结算审计报告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和建设单位要求出具报告。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2.6、质量标准:合格2.7、最高限价:1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3.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3月-2023年8月。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4.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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