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系列宣传 | 2022-11-16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ZXM[CS]2022004的食品安全系列宣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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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2001 新闻服务 | 新闻服务 | 食品安全系列宣传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1(项)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294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肆仟元整(¥294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9楼;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系列宣传,用于在市级主流纸媒专栏设置及新媒体广告投放:通过在市级主流纸媒开设专栏、市级主流纸媒官方微信推送相关工作动态、市级主流媒体智慧显示屏推送相关图文等方式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动态。 (一)市级主流纸媒宣传安排:共计6个整版(含赠送半版新闻报道),其中: (1)福州日报2个整版(可拆分使用); (2)福州晚报3.5个整版新闻科普及系列报道(可拆分使用); (3)福州晚报半版专项主题报道,原则上不可拆分(免费赠送); (4)2次头版封面导读(重点内容突出宣传); 宣传内容:协调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资深记者刘珺等人(含图片摄影,原创),配合参与策划,以专栏的方式,通过新闻系列报道、食品科普等内容,以记者或普通人的视角挖掘参与我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所开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周周有热度,并发动市民投稿,形成不间断的宣传阵势。同时通过专栏的系列报道,向全社会展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活动信息全方位、立体化报道,扩大宣传辐射面。 (二)全媒体重点宣传 (1)福州日报官方微信2条 宣传安排:合作期间共计2条官微次条(次条)宣传 宣传内容:推送创建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2)福州新闻网官方微信号2条官微 宣传安排: 合作期间共计2条官微次条(次条)宣传 宣传内容:推送创建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3)一碗福州订阅号官方微信号+1条官微视频号 宣传安排: 合作期间共计1条官微头条宣传 宣传内容:推送创建食品安全相关内容。 (3)五一广场彩屏(15天) 宣传安排:在福州市政府附近的五一广场中心彩屏(彩屏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进行为期30天(1席位/15秒,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200次)的图文宣传(图文均为原创)。 (4)内部独立素材库资源分享 宣传安排:合作期内,提供原创海报设计服务,如有需要可提供原创文字容、原创摄影素材和内部独立素材库资源分享。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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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成交人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30%。(成交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总价开具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付款。) |
2 | 70 | 验收合格,收到成交人发票后支付剩余合同款。(成交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总价开具对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按照成交人开具的发票金额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签定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成交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成交人应当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若成交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收回已付款,并要求成交人按项目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6)成交人其他违约行为的,每违约一日未纠正,按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超过30日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7)成交人违约造成采购人追究责任的,还应赔偿采购人产生的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合理开支;采购人可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款。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双方协商解决。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福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
单位负责人: | 陈宗胜 | 单位负责人: | 陈琳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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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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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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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6060525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福州城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0161000705252993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