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乙方:福建神州腾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S[GK]2018086的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安全实训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虚拟化设备 | 8 | 台 | 国内 | 17500 | 140000 | 神州数码 | CS6200-28X-EI | ||||||
1 | 1-2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虚拟化交换机电源 | 8 | 台 | 国内 | 2000 | 16000 | 神州数码 | M6200-AC-A | ||||||
1 | 1-3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虚拟化交换机电缆 | 8 | 台 | 国内 | 1600 | 12800 | 神州数码 | DAC-SFPX-3M | ||||||
1 | 1-9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信息安全实训平台 | 4 | 套 | 国内 | 75000 | 300000 | 神州数码 | DCST-6000B(R4.5) | ||||||
1 | 1-4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无线控制器 | 4 | 台 | 国内 | 48000 | 192000 | 神州数码 | DCWS-6028 | ||||||
1 | 1-5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无线接入AP | 4 | 台 | 国内 | 4600 | 18400 | 神州数码 | WL8200-I2 | ||||||
1 | 1-6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下一代防火墙 | 4 | 台 | 国内 | 29000 | 116000 | 神州数码 | DCFW-1800E-N3002 | ||||||
1 | 1-7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下一代防火墙特征库 | 4 | 套 | 国内 | 8000 | 32000 | 神州数码 | USG-N3002-LIC | ||||||
1 | 1-8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web应用防火墙 | 4 | 台 | 国内 | 40000 | 160000 | 神州数码 | DCFW-1800-WAF-LAB | ||||||
1 | 1-11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信息安全攻防竞技平台 | 1 | 套 | 国内 | 140000 | 140000 | 神州数码 | DCFW-1800-SDC | ||||||
1 | 1-12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信息安全攻防竞技平台资源包 | 1 | 套 | 国内 | 80000 | 80000 | 神州数码 | DCFW-1800-SL16 | ||||||
1 | 1-13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入侵防御系统 | 2 | 套 | 国内 | 76000 | 152000 | 神州数码 | DCIPS-G1008-LAB | ||||||
1 | 1-14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实训室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国内 | 22000 | 22000 | 神州数码 | CS6200-28X-EI(2.0) | ||||||
1 | 1-10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网络日志系统 | 4 | 套 | 国内 | 38000 | 152000 | 神州数码 | DCBI-NetLog-LAB | ||||||
1 | 1-15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实训室接入交换机 | 2 | 台 | 国内 | 7000 | 14000 | 神州数码 | S4600-52P-SI | ||||||
1 | 1-16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服务器机柜 | 6 | 台 | 国内 | 2800 | 16800 | 鸿图 | HD6642 | ||||||
1 | 1-17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定制电脑桌椅 | 1 | 批 | 国内 | 102000 | 102000 | 定制 | 定制 | ||||||
1 | 1-18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网络综合布线 | 1 | 批 | 国内 | 35000 | 35000 | 定制 | 定制 | ||||||
1 | 1-19 |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基础装修 | 1 | 批 | 国内 | 38888 | 38888 | 定制 | 定制 | ||||||
合计: | 173988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元(¥17398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
4.3交付条件:符合采购需求,通过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安装、调试及培训要求: ①安装和调试:乙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原装品牌设备、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提供的设备需验货后才能开箱。乙方应派资深工程师上门,根据学校要求进行整机安装调试。设备1-1到1-15项的设备为同一品牌。 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设备、系统和网络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派资深工程师上门培训辅导,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小时。 5.2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要求: ①提供自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服务(软件叁年内免费升级,终身维护),服务方式为免费上门服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提供有偿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后每年技术服务费标准按不高于合同总额的10%收取。(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为每个服务年度终结前十日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②若中标产品发生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经用户单位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远程登陆到用户单位信息系统进行远程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如远程维护不能解决,则在12小时内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对于重大的技术问题,乙方将组织有关部门形成专家组进行会诊,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本项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 5.3技术资料要求: ①提供出厂设备完整技术资料,提供相关培训资料两套。 5.4交货期、地点 ①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交付甲方使用。 ②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交付条件:符合采购需求,通过甲方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且履约保证金到位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壹仟玖佰陆拾陆元肆角整(¥521,966.40元)作为预付款。 |
2 | 70 | 项目验收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即人民币大写捌万陆千玖佰玖拾肆元肆角整(¥86,994.40元)的质量保证金后,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70%款项即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壹万柒仟玖佰贰拾壹元陆角整(¥1,217,921.60元)款项; 5%即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肆角整(¥86,994.40元)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且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无息付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乙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要求支付货款时应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a.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即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玖佰玖拾肆元肆角整(¥86,994.40元)。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10、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与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技术要求提供的设备或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合格产品。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按延期交货处理;如拒绝更换合格产品或时间超过30天尚未交付合格产品,均按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延期交货,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人民币 壹仟 元计算。如延期时间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2款提供服务的,应按1000 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1款、第11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6、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立即退还已收取甲方的所有款项,并支付自收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任何一方因申请法院审理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立案受理费、案件处理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负责。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有 详见合同附件1。
甲方: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乙方: | 福建神州腾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 住所: |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久策大厦A座12层1229室 |
单位负责人: | 唐宁 | 单位负责人: | 李夏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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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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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950117820 |
联系方法: | 13788876198 |
开户银行: | 厦门建行槟榔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 |
账号: | 35101553001059888888 | 账号: | 35050161990100000179 |
签订地点: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