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变电站及配套线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孙巍18104371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业永0431-885672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六座变电站及四条配套线路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Z-A24E229
1. 招标说明
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六座变电站及四条配套线路改造工程已备案至辽源市西安区和东辽县,工程发包人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工程投资控股方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东辽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次线路及变电站改造项目为一次建成。改造6座变电站和66KV、35kV、10kV 等4条线路进行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招标。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一次建成。改造6座变电站和66KV、35kV、10kV 电压等级的4条线路,施工内容如下:本次改造的截齿变电站改为单母线分段,采用户外敞开式布置,原4000kVA变压器改为10000kVA,原6kV高压开关柜更新改造,设接地变压器2台,补偿电容器2套。
35kV线路从截齿变电所经方大变电所到集贤变电所;另一回从截齿变电所到集贤变电所回过方大新厂变电所时,利用原有线路改造T接引入,做为方大变电所备用线路。
中心变电站由于负荷增长需求,进线导线截面需增大,将原导线更换为大截面导线,同时更换一台35kV真空断路器。原中心变避雷措施不满足现在需求,在现2号变压器门型架上增设避雷针。
一路35kV风电线路接入北柳变电站,将原来已停运的一个35kV间隔重新挂钢芯铝导线运行。搬迁断路器1台,隔离开关3台,电压互感器1台,增加电能质量检测装置。新设门型架构3座。
钢铁变电站新增两回35kV进线间隔,更换一个原进线间隔电流互感器,10KV高压开关柜利旧改造2台,钢铁变电所钢机线1号铁塔改造横担。
方大新厂变电站改造两回35kV进线间隔,更换原进线间隔隔离开关2组;电流互感器2组;35kV真空断路器2台;利用原有基础,不再新增基础。
集贤变电站由于负荷增长需求,线路导线截面需增大,改造更换变电站35KV集方线、集开线出口处高压电缆,及调整二次电流互感器接线,其他不变,维持原设计。
改造更新原35kV集平线路全长16.3公里;调整方大变电所线路进线方式,由原有的一进更改为二进一出方式。
改造更新原66kV国机线全长3公里;改造更新原35kV连矿钢线全长3.5公里;改造更新原10kV八一线路全长12公里。
本期改造更新输电线路共4条,通过电缆和架空线路相结合方式接入原有已建成35kV变电站输送电力。输电线路路径总亘长34.8km。
变电站改造停电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过渡电源施工,由投标人负责过渡方案编制与施工。发包人负责提供3台6kV高防开关和变压器高压侧35kV临时保护箱,其余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2.2.2变电站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工程:
1)电气一次、二次施工;2)系统通信;3)系统远动及保护;4)建(构)筑物施工;5)供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施工;6)附属设施(如电缆沟、接地、场地、围墙、消防通道等)包含设备及材料。
2.2.3输电线路部分
1)66kV 、35kV 、10kV输电线路电气施工;2)线路杆塔、基础施工;3)包含设备及材料。
2.2.3其他费用
1)由投标人负责建设用地征地费用和手续办理,包含长期租地、线路所需永久征地;临时用地征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变电站、线路拆除费等。
2)由投标人负责办理下述相关手续及费用支出(包含但不限于环境评价报告编制、评审、验收及取得相关批复;消防相关手续及通过验收等),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手续办理;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工程保险费用包含工程一切险,参建人员的人身保险(每人不低于120万元保险额度),机械保险等;投标人负责生产准备费包含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操作台等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等。
3)由投标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科研勘察设计费。
4)其他税费,由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1.2.2 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1.2.3 施工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3.2.1 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E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监理三方盖章。
3.2.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近三年的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相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个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2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签订由招标人提供的保密协议,签订后方可取得本项目可研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9时 0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国资委企业招投标平台(www.jlgzwzb.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西安区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18104371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四楼
项目联系人:汪业永
联系电话:0431-88567212
招标编号: JXZ-A24E229
1. 招标说明
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六座变电站及四条配套线路改造工程已备案至辽源市西安区和东辽县,工程发包人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工程投资控股方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工程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东辽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次线路及变电站改造项目为一次建成。改造6座变电站和66KV、35kV、10kV 等4条线路进行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招标。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一次建成。改造6座变电站和66KV、35kV、10kV 电压等级的4条线路,施工内容如下:本次改造的截齿变电站改为单母线分段,采用户外敞开式布置,原4000kVA变压器改为10000kVA,原6kV高压开关柜更新改造,设接地变压器2台,补偿电容器2套。
35kV线路从截齿变电所经方大变电所到集贤变电所;另一回从截齿变电所到集贤变电所回过方大新厂变电所时,利用原有线路改造T接引入,做为方大变电所备用线路。
中心变电站由于负荷增长需求,进线导线截面需增大,将原导线更换为大截面导线,同时更换一台35kV真空断路器。原中心变避雷措施不满足现在需求,在现2号变压器门型架上增设避雷针。
一路35kV风电线路接入北柳变电站,将原来已停运的一个35kV间隔重新挂钢芯铝导线运行。搬迁断路器1台,隔离开关3台,电压互感器1台,增加电能质量检测装置。新设门型架构3座。
钢铁变电站新增两回35kV进线间隔,更换一个原进线间隔电流互感器,10KV高压开关柜利旧改造2台,钢铁变电所钢机线1号铁塔改造横担。
方大新厂变电站改造两回35kV进线间隔,更换原进线间隔隔离开关2组;电流互感器2组;35kV真空断路器2台;利用原有基础,不再新增基础。
集贤变电站由于负荷增长需求,线路导线截面需增大,改造更换变电站35KV集方线、集开线出口处高压电缆,及调整二次电流互感器接线,其他不变,维持原设计。
改造更新原35kV集平线路全长16.3公里;调整方大变电所线路进线方式,由原有的一进更改为二进一出方式。
改造更新原66kV国机线全长3公里;改造更新原35kV连矿钢线全长3.5公里;改造更新原10kV八一线路全长12公里。
本期改造更新输电线路共4条,通过电缆和架空线路相结合方式接入原有已建成35kV变电站输送电力。输电线路路径总亘长34.8km。
变电站改造停电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过渡电源施工,由投标人负责过渡方案编制与施工。发包人负责提供3台6kV高防开关和变压器高压侧35kV临时保护箱,其余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2.2.2变电站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工程:
1)电气一次、二次施工;2)系统通信;3)系统远动及保护;4)建(构)筑物施工;5)供暖、通风、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施工;6)附属设施(如电缆沟、接地、场地、围墙、消防通道等)包含设备及材料。
2.2.3输电线路部分
1)66kV 、35kV 、10kV输电线路电气施工;2)线路杆塔、基础施工;3)包含设备及材料。
2.2.3其他费用
1)由投标人负责建设用地征地费用和手续办理,包含长期租地、线路所需永久征地;临时用地征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变电站、线路拆除费等。
2)由投标人负责办理下述相关手续及费用支出(包含但不限于环境评价报告编制、评审、验收及取得相关批复;消防相关手续及通过验收等),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手续办理;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工程保险费用包含工程一切险,参建人员的人身保险(每人不低于120万元保险额度),机械保险等;投标人负责生产准备费包含生产人员培训及提前进厂费,生产管理用工器具及家具操作台等购置费,备品备件购置费等。
3)由投标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科研勘察设计费。
4)其他税费,由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必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实施能力。
3.1.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附联合体协议书。
3.1.2.2 设计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1.2.3 施工单位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3.2.1 投标单位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E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发包人、合同承包人和监理三方盖章。
3.2.2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以上业绩要求或联合体成员具有近三年的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相应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应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且熟悉工程技术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时间及单位名称)。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提供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 1个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招标人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4年9月20日至 202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402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签订由招标人提供的保密协议,签订后方可取得本项目可研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9时 0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988号五楼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招投标监管中心第一开标室。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国资委企业招投标平台(www.jlgzwzb.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矿业集团配售电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西安区
联系人:孙巍
联系电话:18104371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988号吉能集团四楼
项目联系人:汪业永
联系电话:0431-88567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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