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xyzfcg2022033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全军0710-3316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桂芳0710-3333075
中标公司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79.8万元
中标联系人-0710-3806758
公告正文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YXYZFCG202203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高新财采备[2022]B00956号
三、项目名称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卧龙大道环球金融城5号楼9层
中标(成交)金额:79.8(万元)
服务类 |
名称: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 服务范围: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广涛,刘金华,傅莉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7
2、评审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20层1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
2、收费金额:1.19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710-331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
联系方式:0710-3333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桂芳
电话:13308673130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08/notice_52e9099841a945efb814145bdbd0266f.html
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
成
HubeiZ&ClwFirm
十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
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
属于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0人,营业收入为32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
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师事
律
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湖北具成
2000。000788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2022年8月17日
628
电话:0710-3806758
官网:www.xyzc.cc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
竞争性碳商文件
项目编号:ZYXYZFCG2022033
采购人(章):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章):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0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碳商公告..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22
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23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5
第六章评标办法....48
第项
第一章竞争性碳商公告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竞争性碳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
国际写字楼20层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YZFCG2022033
采购计划备案号:高新财采备[2022]B00956号
项目名称: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
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项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碳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2、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站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
第3页
字楼20层1室)
方式:现场获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
(1)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入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公告第二条本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要求中1、至6、条款的原件资料一套和复印
件加盖公章的资料各一套,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2年8月17日14点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
字楼20层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
字楼20层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
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
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
第4
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2021年度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是2020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是财务报表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
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
法缴纳税收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缴纳凭据。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710-3316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虫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
联系方式:0710-3333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桂芳
电话:13308673130
第5页
报名表(格式)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 | (加盖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本人签字) | 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居民身份证号 | |||
备注 |
第6页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联系人:胡全军联系电话:0710-331606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117号瑞城国际写字楼联系人:田桂芳联系电话:0710-3333075,13308673130 |
3 | 项目名称 |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三次) |
4 | 采购内容 | 聘请管委会法律顾问,详见商文件第三章。 |
5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碳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碳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2日12时8分 |
12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8月12日17时0分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14 | 偏离 | 不允许 |
15 | 竞争性碳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7日14时30分 |
16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碳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第顶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7 | 碳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8 | 碳商保证金 | 不收取碳商保证金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
20 | 响应性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2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碳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地方、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碳商文件中注明“签章”的位置为“签字或盖章”。 |
22 |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 | 同碳商地点 |
23 | 是否退还响应性文件 | 否 |
24 | 碳商时间和地点 | 碳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碳商地点: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分公司 |
25 | 碳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各供应商自查开标顺序:竞争性碳商响应性文件递交逆顺序。 |
2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
27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口是口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28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公司2020、2021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是2020 |
第8页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是财务报表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缴纳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缴纳凭据。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29 | 供应商的信用要求 | 在评标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30 | 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 | 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口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口工程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2、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含小微企业联合体报价扣除比例:口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4%的扣除 |
第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第45页
监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时适用)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第46页
附件十九:
其他材料
(竞争性碳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47页
第六章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
性碳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审权重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综合部分35分,技术部分55分,价格部分10分,共计100
分。
二、评审步骤
碳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碳商及评审:
(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审查:
符合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二章前附表第7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
2.符合性检查:
依据碳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碳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以确定是否对碳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检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将被
视作无效响应:
(1)碳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政府补贴性投资金额的;
(2)合同履行期限未响应竞争性碳商文件的;
(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响应文件未按碳商文件内的要求装订、封装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碳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商
碳商中,碳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碳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碳商小组对商过程和重要碳商内容进行记录,碳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第一轮碳商
碳商小组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进行碳商,并按
是否响应碳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确定有效的供应商。
第一轮碳商小组未能确定最终需求方案或有效供应商的,对碳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碳
商。
2.第二轮商
第48页
(1)第一轮碳商结束后,碳商小组根据第一轮碳商的情况,可以对商文件进行修改,
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后的碳商文件发给参
与碳商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修改后的商文件进行书面响应,否则视为放弃碳商。
(3)碳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碳商。碳商小组按碳商
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响应供应商。
第二轮碳商小组未能确定最后需求方案的,对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碳商,以此类推。
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三)评审
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碳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
分。
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
(1)综合评议
碳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分标
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2)商务评议
碳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
法计算,即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碳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碳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最后碳商报价)×10
3)计分办法
供应商得分=综合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部分得分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2.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
(1)碳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
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形成书面的评审
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
第49页
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2)碳商小组根据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评分标准
评分分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15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的问题进行分析及制定出有针对性、具备可实施性的应对措施进行评审:合理全面,且具有针对性措施得15分;基本合理全面,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措施得10分;重难点分析不够合理全面,针对性措施能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重难点分析有缺陷,合理性低,措施毫无针对性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 | |
技术部分(55分) | 服务方案(12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服务方案、日常管理方案、资料收集方案、信息反馈方案、沟通协调方案,根据方案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12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详细、合理得8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但有缺陷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12 |
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10分) | 根据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编制应急管理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审应急服务方案详细,对各类突发事件有妥善有效的解决方案得10分:对各类突发事件举例基本详细、描述清晰得6分;对各类突发事件举例有缺陷、描述基本清晰2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第50页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出科学详细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措施详细且处罚承诺明确得10分;措施基本详细但未提出处罚承诺得6分;措施欠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违约承诺(4分) | 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详细的违约承诺进行评审:承诺齐全,保障全面,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承诺基本齐全,保障基本全面,制定的相应的措施具有一定合理性、可行性得2分;承诺不够齐全,保障不够全面,制定的相应的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低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保密措施(4分) | 保密方案科学合理,有可实施性,责任到人,贴合本项目实际,得4分;保密方案完整,责任到人,基本符合采购人需求,计2分;其他情况得0分。 | 4 | |
综合部分(35分) | 项目组成员(20分) | 1、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得5分;具有5年(含5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得2分;具有3年(含3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得1分;此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以律师执业证号记载时间为起点,须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作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上述材料未能体现如该人员信息,需提供项目委托人(采购人或招标人)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项目委托人(采购人或招标人)公章。)(3)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获奖证明文件中时 | 20 |
第51页
间为准)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不含省级)以上相关奖项或表彰的,得6分;获得过省级相关奖项或表彰的,得3分;获得过市级相关奖项或表彰的,得2分;获得县(或区)级相关奖项或表彰的,得1分;此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组成员:拟派项目组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在内)有法学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每拟派一人得2分;有法学本科学历的,每拟派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以上计分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劳动合同或供应商单位为项目组人员缴纳2022年任意6个月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荣誉(6分) |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获奖证明文件中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相关奖项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获得过市级相关奖项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获得县(或区)级相关奖项或表彰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最高得6分;提供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6 | |
类似业绩(9分) |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项类似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9 | |
价格部分(10 | 碳商基准价 | 碳商基准价:满足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商基准价。 | 10 |
第52页
分) | 计分方法 | 计分方法 | 一、供应商单位的无效报价确定:高出最高商限价的报价及与最高商限价一致的最后报价。二、满足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10分。三、供应商报价得分=(碳商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0 |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总分 | 100 |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 | |||
政策支持 | 政策支持 | 1、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菜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的1%、1%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 1、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菜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的1%、1%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 1、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工程项目为3%-5%(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菜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的1%、1%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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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座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4、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 |
第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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