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778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440112-04-05-871899
预算金额7782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209053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1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 代码 | 2310-440112-04-05-871899 | ||
投资项目 名称 |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 名称 |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 (包)名 |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 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称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
方式 招标项目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科讯街1号广州微纳元器件创新中心(广州高新技术 | ||
地点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构成 | 产业开发区) 资金来源 | 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 及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4303.09平方米,建筑面积13021.34平方米。本次洁净工程改 造面积7020.0平方米,包括一层千级超净室、二层技术下夹层、三层百级和 千级超净室净化装修。本次施工范围约7020平方米。并根据工艺生产需求, 进行洁净工程、给排水、电气、净化暖通、智能化、工艺特殊气体、工艺大 宗气体、工艺纯水管路、工艺废水管路、工艺废气、消防等各相关专业的优 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信息模型,简称“BIM”)、机电设备的采购及 施工,生产设备二次配线配管安装等。本项目属于电子系统工程;本次招标 | ||
招标内容 | 范围不含工艺设备。负责本项目设计与施工工作。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东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且代码:2310-440112-04-05- 871899)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 司。招标人现对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且设计施工 |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且设计 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7755618274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护林中路195号自编广纳院本部园区一期 5号10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2090539/1866460756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土四号二楼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 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监督电话:020-82111245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四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科讯街1号广州微纳元器件创新 中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项目概况: 项且占地面积4303.09平方米,建筑面积13021.34平方米。本次洁净 工程改造面积7020.0平方米,包括一层千级超净室、二层技术下夹层、三层 百级和王级超净室净化装修。本次施工范围约7020平方米。并根据工艺生产 需求,进行洁净工程、给排水、电气、净化暖通、智能化、工艺特殊气体、 工艺大宗气体、工艺纯水管路、工艺废水管路、工艺废气、消防等各相关专 业的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建筑信息模型,简称“BIM”)、机电设备的 采购及施工,生产设备二次配线配管安装等。本项且属于电子系统工程:本 次招标范围不含工艺设备。 项目总投资:15652.8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微纳加工平台建设项且设计 施工总承包,负责本项且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洁净工程、给排水、电气、净 化暖通、智能化、工艺特殊气体、工艺大宗气体、工艺纯水管路、工艺废水 管路、工艺废气、消防、生产设备二次配线配管等各相关专业的深化设计、 施工图设计(含BIM)、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 务、后期采购咨询技术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 等。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及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文件为准。具体详见合同条 款。 2.2施工部分: 完成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洁净工程、给 |
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 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 |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 | |
全事故的: | |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 |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
(5)存在行贿情形的; | |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 |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 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 |
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 |
(9)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 |
招标人:广东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 |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 | |
有限公司 | |
日 | 期:2024年4月21日 |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 |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 | |
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 |
本公司就参加 | |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等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如我 | |
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 |
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 | |
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 |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 | |
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 |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 |
系: | |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 |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