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委托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组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二次)于2024年1月16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2401/t20240116_21437505.htm)发布。现予以转载。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1月16日
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图像融合与处理中心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W20230447、ZB0101-202310-ZCHW1427
2.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图像融合与处理中心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300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33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各项货物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华中科技大学拟采购图像融合与处理中心1套。采购清单如下,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产品清单及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1 |
存储与管理系统 |
否 |
套 |
1 |
详见附件主要产品清单 |
2 |
图像处理与挖掘系统 |
否 |
套 |
1 |
|
3 |
数据中心机房设备 |
否 |
套 |
1 |
|
4 |
成像大楼智能管理系统 |
否 |
套 |
1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3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 CA数字证书(帮助中心---帮助文档---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 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接收邮寄,收件人姓名、电话:张亚然027-87326513
3.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27-87540659邮箱:hustcgzx@hust.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然、张琳林、朱晶玲、汪树新
电 话:027-87326513
邮箱:13111396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