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健139216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3/13
公告正文
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

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南通碧桂园龙游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地点: 如皋市城南街道建设村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6084平方米,新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74239.59平方米。

3、计划工期:共45个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标段内容:10KV供配电设计、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范围为变电所工程、高低压配电柜及电缆工程,配电房内电缆即从红线外环网柜至变电所、变电所至各用电计量箱,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且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验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行业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允许具备不同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2.1牵头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成员单位电力行业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企业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5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6)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①本项目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满足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如集团公司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具备上述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须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各方具体工作分工(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 20182 26 日至 20183 13 9:30时止。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申请人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点击[网上招投标],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0513-59001839 18260594502。

七、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1、本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2、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八、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材料的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3 13 日9时30分。

九、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投标申请人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如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十一、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一

十二、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南通碧桂园龙游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

联系人:

黄健

电话:

电话:

13921675218

传真:

传真:

0513-85518108

2018年226

附件一: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

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评标程序

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商务标评审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人民币2000万元。

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有任何缺项、漏项的投标报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2、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情况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甲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方(电力行业设计单位):

甲乙双方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项目的投标。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工程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含资格预审)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

办、协调工作。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单位负责提交。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工程整体的项目管理工作由牵头人负责,另一方参与项目管理;

5.1甲方负责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选择与确定,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联

合体内部沟通及与发包人的沟通工作,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牵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作为项目责任人的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度、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负责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组织及资料归档,竣工后相关手续的办理(含转供电手续的办理);

5.2乙方负责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任务书要求进行项目图纸设计及调整,规划红线内电源点

起到用户终端计量点间电力工程设计(公变及专变)、满足施工要求且通过图审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等一切内容,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出具设计蓝图,并确保通过图纸审查、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3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中标后各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

6.甲乙各方将共同享有和承担完成本项目前期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电力施工、设备采购、

竣工验收、转供电办理及移交、工程决算等全部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由此而得到的收益和承担相关的责任。待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协商收益分配的有关事宜。

7.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

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8.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多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

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9. 如果本联合体中标,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前,就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权利、义

务,双方在协商同意后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0.联合体形成后,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行为。

11.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2.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结算各项费用或者该项目未能中标,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14.本协议一式四份,投标报名一份,随投标文件装订一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目名称: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

人: 南通碧桂园龙游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衡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 2018 2 26

1.鉴于南通碧桂园龙游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如皋碧桂园龙游湖项目三标、四标供配电工程电力设计、设备、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

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行业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允许具备不同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等。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并经招标人考察通过后,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联合体

14.由两个不同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利益冲突

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申请书的提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8 3 13 09 30 分前网上递交,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输入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制作资格审查文件并递交等操作)。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原件的扫描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上传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20.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份、副本 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通知与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3.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示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及潜在投标人确定的方法:

“苏建规字[2017]1号” 《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26.投标申请人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本须知附件

27.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8.附件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表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税务提供的证明或网页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电力行业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上述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允许具备不同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3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电力行业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③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⑤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电力行业设计企业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书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企业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满5年;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江苏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二(三)承诺书)(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7

企业履约情况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承诺书)

8

联合体

①本项目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满足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如集团公司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具备上述资质、资格条件要求的,须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各方具体工作分工(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④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件二,参照执行,可作补充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注: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附件2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如皋市城南街道建设村。

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66084平方米,新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74239.59平方米。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

4、标段内容:10KV供配电设计、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范围为变电所工程、高低压配电柜及电缆工程,配电房内电缆即从红线外环网柜至变电所、变电所至各用电计量箱,以及质量保证等伴随服务,且提供产品必须全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的验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5本项目材料设备选用品牌:

5.1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机械及电力行业规范标准;符合《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及国家电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企[2017]380 号文件和南通供电公司的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含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并通电运行。

5.2变压器选用SCB11型干式变压器: SCB11-800/10,800kVA,Dyn11,Uk%=6,10±2×2.5%/0.4Kv。变压器品牌选用江苏华鹏、南通海王、南通晓星。

5.3电缆:电缆需选用国标电缆,品牌选择范围:远东、远程、无锡江南、上上电缆。

5.4高低压成套厂家:南通苏能渗锌开关有限公司、江苏艾美特电气有限公司、扬州华鼎电器有限公司。

5.5设备主要元器件品牌要求

A、10kV户内环网柜

需要选择以下品牌原厂柜(含操作机构、保护装置、连锁机构、气压表等):北京施耐德、北京ABB公司、无锡西门子公司、通用、库柏。

B、0.4kV低压开关柜

①、抽出式框架断路器品牌选择范围:ABB 、施耐德 、西门子、LS产电SUSOL

②、塑壳开关品牌选择范围:ABB 、施耐德 、西门子 、LS产电

(二)付款方式

根据碧桂园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工程款支付方式业务指引(V1版)

一、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

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再保理、P2P保理、供应链ABS以及流动资金贷款等。承包人必须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方式。工程移交供电公司接收资产(提供当地供电公司资产接收证明),由供电公司负责维护,运行、管理后1年付合同价的30%,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完后一年付至合同价的60%,在第二笔工程款支付完后一年并完成碧桂园审计后全部付清。二、价格调整:

对于因账期及支付方式对承包人产生的影响,承包人选择下述方式对工程价款进行价格调整:

承包人必须采用碧桂园资源(由碧桂园指定第三方单位,且中标单位与碧桂园指定第三方单位签订合同),价格调整率为9%。

三、价格调整的支付:

价格调整金额根据实付金额×价格调整率计算,由承包人开具全额合规的工程款发票后,与工程款同步支付。

①若承包人未开展供应链融资工作,未完成供应链融资的,当期应付进度款的“价格调整”不予计取;

②若承包人原承诺供应链融资不采用碧桂园资源过程中改为采用碧桂园资源的,当期应付进度款的价格调整按“供应链融资采用碧桂园资源方式”的价格调整率计取,即价格调整率按9%执行。

四、价格调整率的调整办法:

①价格调整率按碧桂园集团财务资金中心正式发文为准。

②合同实施过程中,价格调整率上下浮动在0.3%范围内的,不作调整。若价格调整率上下浮动超过0.3%时,由碧桂园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发文确定新的价格调整率。

③如碧桂园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发文价格调整率低于原合同约定价格调整率,发、承包人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按发文价格调整率进行调整,后续进度款、结算款的价格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调整率计算及支付。

④如碧桂园集团财务资金中心发文价格调整率高于原合同约定价格调整率,过程进度款、结算款的价格调整仍按原合同价格调整率计算及支付,高出部分的差额由发包人在结算时进行补差。(第④点举例:原合同价格调整率为9%,过程中发文价格调整率为9.5%,则进度款、结算款的价格调整仍按9%计算及支付,超出部分为9.5%-9%=0.5%,此0.5%的差额由发包人在结算时进行补差。)

五、发票开具及实付款:

开票金额=工程款实付金额*(1+价格调整率)

价格调整后实付金额=开票金额(1-价格调整率)

(三)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3、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4、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5、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6、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7、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公示结束后二十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二十天内进场施工,并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即可认为我方施工组织不力。

8、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公示结束后十天内我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来参加你方法人约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参加法人约谈,即可认为我方主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

编号: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1. 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号

标段名称

2. 本申请书附有以下内容的正本文件的复印件:

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申请人的 (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3. 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如为联合体投标,随本申请,我们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详细情况,包括资金投入(及其他资源投入)和盈利(亏损)协议。我们还将说明各方在每个合同价中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财务方面以及合同履行方面的责任。

7.我们确认如果我方投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7.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7.2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8.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8.1我单位本次报名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均无因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而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8.2我单位将对本次投标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不实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地企业停止一年的投标,外地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投标并通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3如果我单位中标,将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工程开工的相关手续。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1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

联合体成员2盖章

联合体成员3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

联合体成员4盖章

联合体成员5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要求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 条的规定分别单独据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中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件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 务 年 度

营 业 额(单位)

备 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二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监理(咨询)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竣工质量标准

竣工日期

1

2

3

4

5

注;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定的承包合同及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二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4

财 务 状 况 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注:投标申请人请附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三、为达到本项目现金流量需要提出是信贷计划(投标申请人在其他合同上投入的资金不在此范围内)

信贷来源

信贷金额(单位)

1

2

3

4

注:投标申请人或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提供财务资料,以证明其已达到资格预审的要求。每个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都要填写此表。
附表5

联合体情况

成员身份

各方名称

1.主办人

2.成员

3.成员

4.成员

5.成员

6.成员

注:附表5后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投标申请人认为该协议不能被接受,则该投标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附表6

类似工程经验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

合同号

合同名称

工程地址

2

发包人名称

3

发包人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工程合同内容,如长度、高度、桩基工程、基层/底基层工程、土方、石方、地下挖方、砼浇注的年完成量等)

5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

□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联合体成员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完工时间

9

合同工期

10

其他要求:(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

注:1.类似现场条件下的施工经验要求申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2.每个类似工程合同须单独具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无相关证明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附表7

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1.公司人员

人员类别

数量

管理人员

工人

其他

总数

其中技术工人

总数

拟为本工程提供的人员总数

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经历

数量

人员类别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10年以上

5年至10年

5年以下

管理人员(如下所列)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如下所列)

质量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

材料管理人员

计划管理人员

试验人员

注:表内列举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随项目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附表8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招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9

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技术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附表10

拟用于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

机械和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附表11:

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A. 现场组织机构框图

B. 现场组织机构框图文字详述

C. 总部与现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详述

注:明确赋予现场管理部门以何种权限与职责

附表12:

拟分包企业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名 称

地 址

拟分包工程

分包理由

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

工程名称

地 点

总包单位

分包范围

履约情况

注:每个拟分包企业应分别填写本表

附表13:

其他资料

1.近三年的已完和目前在建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种,投标申请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事件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是否有利于投标申请人。

2.近三年中所有发包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施工的类似工程的评价意见。

3.与资格预审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不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注:

1.如有必要,以上各表可另加附页,如果表的内容超出了一页的范围,在每个表的每一页的右上角要清楚注明:表1,第一页;表1第二页等等。

2.附表的附件应清楚注明:表1,附件一;表1,附件二等等。

3.投标申请人应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按同样的要求打印表格,并按表格要求内容提供资料。

4.凡表格中涉及金额处,均以 为单位。

资格预审意见:(通过或不通过理由)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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