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致远公司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框架协议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
1.2采购编号:HBJT-ZYGS-244659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对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沥青(第五次)合格供应商库增补,入库供应商负责对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所需沥青的进行供应。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本次供应商备选库有效期:遴选完成至2025年12月31日。
1.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1.7入围中标人及最终供应商确定:本次采购按两阶段确定最终供应商,即第一阶段为确定沥青供应商备选库入围名单,第二阶段根据实际采购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按采购人备选库中采购办法进行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办法采用 合格制(每标段推荐入围供应商不限家数)。
7.其他:/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致远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临胡路15号
联 系 人:凡先生
联系方式:1882710726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武汉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游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8466839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一)申请人为生产厂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拥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生产许可证; 3、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2023年)合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申请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2、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遴选申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可提供多个授权委托书)。 |
注:
1、 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上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申请人为代理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石油沥青的销售总量不少于15000吨。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复印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 |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 |
注: 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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