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鹏发财函〔2018〕1779号)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大鹏新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
二、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一)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扎实推进新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发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导向作用,推动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公共文明建设领域创建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提升新区公共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新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新区综合办公室将启动2024年度大鹏新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项目,拟委托专业机构承办该项目,该项目预算费用为65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测评体系开展测评工作,做到全部区域和全部指标均按规定完成;
2.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测评周报,每月报送一次测评月报;报告内容除实时数据外,需进行分析研判,并适当提出整改建议;
3.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做好专项问卷测评不少于3次;
4.在辖区范围内安排专职或兼职的测评人员,开展专项培训;
5.为方便开展工作,同等条件下在大鹏新区的组织可优先考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并加盖公章)。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投标。
5.为方便开展工作,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且在新区注册的组织可优先考虑。
三、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整。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一号
联系人: 李小刚
联系电话:0755-28333261
传真:无
电子邮箱:dpxqxck@dpxq.gov.cn
公告日期: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