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校根据教学培训工作需要,拟建设医务室、理发室、茶吧等三个服务功能用房,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施工方,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共恩施州委党校服务功能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16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施工方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采购方式:根据州委党校采购制度,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项目公告在采购方官网上公示,接收意向施工方报名。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施工方参加第一轮报价,采购方依次与施工方谈判后,再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最终报价。谈判评审采用价格评标法,即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标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施工方。
二、采购内容
对现有的房间进行改装(设计图见附件1),包括隔断、粉刷、门窗安装、强弱电安装、其他设备安装及部分货物,共107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2《中共恩施州委党校医务室等服务功能用房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三、技术要求
1.砖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拼缝对接整齐;预留有伸缩缝并美缝,不起层,无空鼓;铺设完成后不影响门的开合;瓷砖亮面、米白色;水泥使用325标号;
2.水管采用联塑等品牌水管,安装后不漏水、不爆管;
3.电线采用铜芯线,主线采用6mm2电线(空调、插座、照明等的主线要分组设置),插座板电线采用4mm2电线,电线地线采用1.5mm2电线,其它地方电线采用2.5mm2电线,安装后电压稳定、不漏电,使用过程中不出现短路现象,网线使用6类线;
4.墙面及天花板粉刷采用两底两面工艺。所使用的腻子粉、乳胶漆应达到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定》标准要求。粉刷后墙面平整光滑,不鼓包、不破皮、不掉灰;
5.插座符合装修预算清单要求,设计合理,使用方便。
四、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后中标施工方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时间进行施工,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若非采购方原因,中标施工方未按期完成工程施工的,中标施工方向采购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总价款用的千分之五计收,直至交付为止。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一旦达到逾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且仍无法完成施工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工程交付要求
施工过程中,采购方对水管、电线、地砖、乳胶漆及其他设备进行质量监督,质量不合格的中标方要更换直至验收合格。
施工完成后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则不支付费用。
(三)质保期限
基建工程项目的质保期为三年,电器、家具的质保期为三年,小用品的质保期为一年。
质保期内维修不再另行付费,相关费要已包含在总价中。中标施工方在收到采购方维修申请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复杂问题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采购方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向中标施工方索赔。
(四)管理要求
1.施工时限:若无法按时竣工导致的结算问题,由施工方承担。
2.管理责任:施工方负责自行解决材料运输问题,负责项目维修人员管理,器械和材料的采购、保管,处理好维修队伍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承担维修中因施工方原因而导致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3.文明维修:维修过程中不得影响采购方正常的教学及上班秩序,不得在上课、午休期间进行较大噪音的维修,相关材料摆放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有危险的位置要放置警戒线,做好安全防护。
4.设备管护:维修过程中要爱护采购方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园林绿化,若损坏采购方任何设施设备及绿植,施工方必须自费维修恢复至原状。维修结束后要清扫维修作业面,不留任何的垃圾、污渍。
5.安全责任:施工方要加强维修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现场负责人应该监督维修人员佩戴安全装备,严禁维修人员在未穿戴安全装备的情况下维修。维修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人员在工作期间,在工作中受伤、致残、身亡的,由施工方负责申请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施工方支付。
(五)采购费用
1.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干价),包括材料费(有*号项目由采购方提供设备,施工方只需要安装)、工时费、工具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费用结算时,采购方将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施工方没列明的费用,并认为已经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投标施工方第一轮报价时,不仅要报总价,也要报单价(详情见附件9《报价明细表》)。第二轮报价时只报总价,单价在第一轮单价的基础上折算。
2.付款方式
采购费用分2期结算。施工结束后进行第一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2024年11月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10%的合同金额。
结算时中标施工方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齐全、完整的结算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
施工过程中,因采购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导致部分项目数量减少或增加的,按照中标单价、实际数量据实减少或增加费用。
本文件中设计图、介绍性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和数据以现场为准,意向施工方可在开标前自行前往现场核实,开标前采购方亦会组织集体现场踏勘。非因采购方更改设计等原因,中标施工方不得以现场实际复杂、设计图与现场有差异、实际尺寸与采购文件中标注不一致等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五、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二)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om)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和直系血亲关系的也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公告及报名
1.公告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
2.公告媒体:各潜在施工方在中共恩施州委党校官网(https://www.eszwdx.com/)公示公告栏查阅公告,并在官网公告最下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失败可打电话向工作人员索取),或联系本项目联系人领取。
3.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施工方,于4月17日17:00前到采购方教研楼204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类似业绩、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七、材料递交及开标
(一)材料递交
请施工方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8:30-9:00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材料送到采购方教研楼310,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接收。
(二)现场踏勘
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9:30
地点:医务室、理发室、茶吧拟定建设现场
(三)竞争性谈判开标
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30
地点:恩施州委党校教研楼318
(四)谈判材料要求(2个密封袋)
1.响应材料(密封袋1)
(1)内容:
①填写完整的《谈判书》(见附件4);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非法人代表到场的提供《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5),法人代表本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见附件6);
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见附件7);
⑤2021年4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至少2个(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件8);
⑦“信用中国”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截图;
⑧《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见附件9)
⑨签字盖章的《报价明细清单》(见附件10);
⑩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组织、技术标准、服务承诺等,方案中的各种标准不得低于谈判文件的要求。
(2)要求
①施工方谈判响应文件1式3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1份(附原件),副本2份(附复印件);
②谈判响应文件必须3份一起密封;
③响应材料依次有序装订。
2.报价材料(密封袋2)
填写完整、加盖鲜章的《报价组成情况表》1份(见附件11),使用一个信封单独密封,用于现场第一次报价。
另外,多打印两份空白《报价组成情况表》并盖章,不密封,由谈判代表带到现场,用于后续报价。
3.投标代表要求
持身份证原件。
八、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审查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谈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2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3.《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符合性审查
授权资格
非法人代表到场的提供《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本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技术服务要求
《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是否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
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30日历天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签署编制
符合谈判公告的规定,在规定区域加盖鲜章和签名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18-8986232,18695049771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青树林新区一号路
电子邮箱:zgeszwdxhqc@163.com
 
中共恩施州委党校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医务室等服务功能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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