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梓潼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示(梓财采[2024]23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252024000089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辰越工程管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252024000089
二、项目名称:2024年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绵阳图强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游仙路243号
被投诉人:四川辰越工程管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经开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富临.桃花岛小区29号楼
四、基本情况
绵阳图强广告有限公司不服四川辰越工程管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就《2024年文创产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7252024000089)作出的质疑答复,依法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9月6日收到绵阳图强广告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书,并于2024年9月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参加磋商提供的样品,与过往采购方履行合同中实际交付的产品一致,而此次磋商后告知样品颜色不符合要求,后在评分结果公示中称我公司样品材质不符合要求,导致我公司评分和中标公司仅两分之差居第二名。
投诉事项二:该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最高限价为150万元,在评标分值明确报价分为10分,在报价要求中表述:供应商报价响应总价即可,否则按无效处理,根据上述规定,该标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因为没有任何采购方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必须按最高限价响应,否则按无效处理,这是现实生活中不合常理的怪象,如果这样评标价格10分意义何在。
投诉事项三:根据价格评分结论及评分结果,我公司怀疑绵阳方博广告有限公司、绵阳超超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梓潼县帝乡思路广告有限公司存在串标行为,同时三家公司最终报价均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50万元,其价格一致,绝非偶然,高度怀疑其串标行为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与其之前的质疑事项不完全相符。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3驳回。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决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梓潼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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