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004130001a02065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饶阳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王伟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志龙17331847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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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130001A020650 | ||||||||||||||||||||||||||||||||||||||||
招标内容: | |||||||||||||||||||||||||||||||||||||||||
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省、市、县涉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饶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地点:项目选址位于河北省饶阳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核心区内,具体位于饶阳县王同岳镇北京堂村村北侧。 建设内容:饶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占地91.35亩,建设1 座数字化智能玻璃联栋温室10080 平方米、1座数字化智能薄膜联栋温室10000平方米、4 座数字化智能温室 11000 平方米并配建相关附属设施,包括购置箱式变电站1台、燃气锅炉1台、智能加湿系统1套、智能二层覆盖系统(保温、保湿1套)、智能全自动苗床1套等设备、软件(系统)1套等,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等工程,实现年培育优质种苗5000万株以上。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监理质量: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缴纳的近 6个月社保证明 (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以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缴费记录为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4. 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22 00:00至2023-07-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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