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横大岙码头泊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支撑性专题
【信息时间: 2022-02-11 00:00 】【【信息来源: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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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横大岙码头泊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 及相关支撑性专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横大岙码头泊位提升工程(下称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启动,实施单位为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支撑性专题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六横大岙客运码头现有3个1000总吨级车渡泊位,1个500总吨级客运泊位,现拟将大岙码头进行改造,使其满足使用要求。改造内容为提升1个1000总吨级车渡泊位为3000总吨级车渡泊位,另外新增1个3000总吨级车渡泊位和1个1000总吨级客运泊位。 2.2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研究及编制工作(含相关专题研究及各项评估报告),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工可及相关专题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的批复)。具体专题详见投标人须知。 2.3服务期:①合同签订5天内,提交工作计划和专题研究编制计划;②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本阶段专题研究报告(初稿);③在收到评估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以及相关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2 月 11 日至2022年 2 月 17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3 月 3 日 14 时 30 分,投标文件应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沈家门北安路15号277弄 联系人:杨杰 电话:0580-6206125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应女士 电 话: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的,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时间为准。 3、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文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业绩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注:1、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需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批复或预审意见文件的时间为准。 3、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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