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桥路(锦绣东路-龙东大道)改建工程黑色摊铺工程
金额
1689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pd0001
预算金额16899万元
招标公司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乐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哲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金桥路(锦绣东路-龙东大道)改建工程黑色摊铺工程
发布时间:2023-10-27 14: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102PD0001 | 标段号: | C03ZG001 | ||||||
招标人: | 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浦东新区唐陆路2555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桥路(锦绣东路-龙东大道)改建工程黑色摊铺工程 | ||||||||
建设地点: | 金桥路(锦绣东路-龙东大道)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实施范围北起锦绣东路,南至龙东大道,道路全长约2公里,规划红线宽40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设计范围内的黑色摊铺工程等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显示的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作内容。 | ||||||||
工程总投资: | 16899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200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1620000.00元人民币(1162万元) | ||||||||
施工工期: | 21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公路工程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 其他:1、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匹配的设备(注:设备来源自有或市场租赁均可,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合同,市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正在使用中的设备应明确何时能够投入本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提供本项目沥青材料的能力(注:自产或购置均可,自产需提供相关证明,购置需提供与沥青生产商的历来购置合同);3、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www.pudong.gov.cn/shpd/xypd/025005/025005002/025005002001/。 4、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人筛选: | 本标段招标人不采用投标人筛选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18时00分到2023年11月01日 18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乐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裴哲 | 联系电话: | 58969000-1507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投标保证金提交:按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治理打击违法行为通的知》沪建建管[2019]385号文中规定招标文件应当规定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仅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期限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采用远程开标的项目,须上传投标保函原件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的扫描件。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