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0601西宁绕城高速北环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勘察设计招标信息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学强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璐0971-45621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0601西宁绕城高速北环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信息公开

1.工程概况

G0601西宁绕城高速北环线工程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项目起点位于平安区规划范围以东,在高店镇河滩寨村与G6相接,向北沿红土庄村沟谷布设,向西设隧道穿越山体后沿红崖子沟继续向北延伸,经班颜村、五十乡至巴洪村,设隧道穿越山体后至松德村、桦林村,设隧道穿越卡子沟后至口子村,设互通与宁互高速相连,于互助县北侧通过,之后路线基本沿S102环线走廊布设,在大通县长宁镇鲍西村处下穿兰新客专与西小高速,跨越北川河后与G227后向西至景阳镇,经李家山镇沿多巴新城规划外围通过后设隧道穿越山体,于扎麻隆凤凰山以西1km处的山城村处与G6相接。全线长约110.68km,特大桥4325/3m/座,大中桥11765/41m/座,隧道44265/24m/座,枢纽互通4处,落地互通4处,服务区1处。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两阶段勘察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0km(含20Km)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2、独立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大桥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3、独立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长隧道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注:同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要求

主要人员要求

人员

人数

资历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22年10月8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3

联系人:张学强

电 话:0971-4562604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3

联 系 人:张璐

电 话:0971-4562120

2022年9月30日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清晰可辨。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担保书形式提交,应附担保机构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信用评价》复印件。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1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注: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1)技术建议书:45分

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 分

b.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

c.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d.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 分

e.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2)主要人员:20分

(3)技术能力:2分

(4)业绩:18分

(5)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注: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下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条款号

评分因素和得分

评分标准

赋分

2.2.4(1)

技术建议书(45.0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12~15分。

1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15分。

15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5分

2.2.4(2)

主要人员(20.0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10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10分

2.2.4(3)

其他因素(25.00)分

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18分

技术能力

1.获得省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0.5分;

2.获得国家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1.0分。本项最多加2分。

2分

履约信誉分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5分

2.2.4(3)

评标价(10.00)分

投标报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示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E1=1.1,E2=1.0。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10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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