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补遗1(AB202300211)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
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补遗1
项目编号:AB202300211
各潜在比选人:
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补遗如下:
一、 关于比选报价: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比选人分别对发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3.比选人的报价,单价或总额价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临时用地、环保、临时道路、供电、驻地建设、安全措施、保险、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比选人的报价应参照《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18]渝非内字023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渝非内字022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经营水平、管理能力自主报价。
5.比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比选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6.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7.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人填写的单价不予调整(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除外)。
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为发包人规定数量,比选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比选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9.比选人报价函中所填报总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比选人应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无论比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图示内容和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场地建设费为暂定金额。保险费结算时凭保险合同、保险单、相关支付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签证后计价。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比率计算。施工场地建设费结算时凭相关支付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签证后计价。
12.比选文件中没有列明,但属于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比选人的报价中,其所涉及的费用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中。
13.本工程设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354.2565万元,(大写叁佰伍拾肆万贰仟伍佰陆拾五元整),主要清单限价见工程量清单;比选人的总报价和主要清单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修改安全文明生产费、保险费、施工场地建设费暂定金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比选时间:
2023年7月24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1、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
2、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工程施工图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
2023年7月20 日
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补遗1
项目编号:AB202300211
各潜在比选人:
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补遗如下:
一、 关于比选报价:
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报价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比选人分别对发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报价。
3.比选人的报价,单价或总额价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利润、临时用地、环保、临时道路、供电、驻地建设、安全措施、保险、税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比选人的报价应参照《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2018]渝非内字023号、《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018]渝非内字022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等文件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经营水平、管理能力自主报价。
5.比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比选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
6.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
7.在合同实施期间,比选人填写的单价不予调整(合同约定的调整事项除外)。
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为发包人规定数量,比选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比选报价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9.比选人报价函中所填报总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比选人应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无论比选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图示内容和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1.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场地建设费为暂定金额。保险费结算时凭保险合同、保险单、相关支付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签证后计价。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比率计算。施工场地建设费结算时凭相关支付凭证经发包人、监理人签证后计价。
12.比选文件中没有列明,但属于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比选人的报价中,其所涉及的费用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中。
13.本工程设总报价和主要清单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354.2565万元,(大写叁佰伍拾肆万贰仟伍佰陆拾五元整),主要清单限价见工程量清单;比选人的总报价和主要清单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且不得修改安全文明生产费、保险费、施工场地建设费暂定金额,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比选时间:
2023年7月24日10:00,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00,申请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1、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
2、江津区县道X341线贾嗣至和平段路面维修整治工程工程施工图
重庆市江津区公路养护段
2023年7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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