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2023-2025年度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项目(三次)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顾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童艳186629081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南通市2023-2025 年度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2023-2025 年度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项目
二、项目需求: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需求计划要求,以提高南通市应对突发重大事件的能力,保障应急状态下市区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的市场供应为目的,拟聘请一家专业机构保障应急状态下南通市区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市场供应。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三、最高限价:储备保障服务费不超过 75000 元/年,其中饮用水储备保障服务费 1元/瓶,开袋即食食品储备保障服务费 1 元/袋,方便面储备保障服务费 1 元/袋。投标价不得超过以上限价,超过为无效投标。
四、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个合同年度结束经采购人检查符合履约条件可续签一年,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南通市区范围内储备仓库(提供储备仓库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 2022 年 7 月以来储备仓库内饮用水储备能力不低于 30000 瓶,开袋即食食品储备能力不低于 30000 袋,方便面储备能力不低于 15000 袋,以及不低于上述库存储备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饮用水、开袋即食食品、方便面的出入库清单流水、汇总及 2022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月度期末库存数量超过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对报价供应商成交签约后一经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采购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
领取地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方式:自行下载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09:30(北京时间) 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6 号行政中心综合楼 403 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开启
时间:2023 年 09 月 25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6 号行政中心综合楼 403 会议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项目合同总价款的 5%。
3、项目询价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询价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杨顾坤
联系电话:15950808550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6 号
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艳
联系电话:18662908181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路 358 号 11 层
询价文件 南通市 2023-2025 年度生活类救灾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项目(三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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