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作出的江西千江水性蜡环保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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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环函字[2024]15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江西千江水性蜡环保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江西新景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环保型高附加值紫外光固化油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5298002
传真:0794—5298002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金环函(2024)15号.pdf金环函(2024)14号.pdf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对《江西千江水性蜡环保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金环函字
[2024]14号

2024/6/20

2

关于对《江西新景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000 吨环保型高附加值紫外光固化油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金环函字
[2024]15号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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