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1726]市教育局广州协和学校用电增容维护维修经费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教育局广州协和学校用电增容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编号:JG2024-172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7399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附件:资审公示.pdf
资审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市教育局广州协和学校用电增容维护维修经费[项目编号:JG2024-172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广东崇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未提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3 | 深圳市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73994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日期:2024年05月17日 附件:资审公示.pdf
资审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