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博物馆“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珠海地域日军侵华历史和遗存调查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珠海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陈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珠海博物馆就“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珠海地域日军侵华历史和遗存调查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珠海地域日军侵华历史和遗存调查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1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7.5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需求
  (一)工作任务
  (1)对珠海地域日军侵华遗存数量、分布,保存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完成遗迹的历史考证、现状描述、摄影绘图等工作;
  (2)形成珠海地域日军侵华历史和遗存调查研究报告;
  (3)对“三灶岛侵华日军罪行遗迹”提出活化利用可行性方案。
  (二)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万元)
所属行业
1
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珠海地域日军侵华历史和遗存调查研究
1项
17.5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总体要求
  (1)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田野调查和文献研究工作。
  (2)在未遇到不可抗力客观原因的前提下,由于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完成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该项目经费总额2‰的违约金。
  (3)成交人须根据相关规定完成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照片档案、研究报告、文物活化利用方案等资料的编写工作。
  (4)研究报告需为原创性的最新研究成果,不得抄袭或雷同,不得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最终知识产权归珠海博物馆(珠海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所有;最终调查研究报告如有抄袭或雷同,或涉及任何知识产权纠纷的,成交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将不受时限追究成交人的责任,并且成交人无条件退回全部中标价;
  (5)成交人需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的5天内提交工作方案,项目中期提交中期方案,项目结束时提交终期方案;中期方案和终期方案采用专家评审方式。
  (6)提交的图纸、照片要符合图书出版要求,资料引用要符合论文注释要求;口述史可参考,但必须去伪存真,详细考证。
  (7)成交人应主动协助做好与项目调查研究工作中发生的各种协调关系。
  (8)为了满足项目的要求及强度,供应商需提供历史研究、摄像绘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人员不少于5名,以上人员必须具有3年的相关调查研究工作经验。为了方便实施本项目,供应商应明确一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一名联系人。
  (9)成交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10)成交人不得将本次调查研究成果或成果中的部分材料发表及出版,否则,成交人需无条件退回全部中标价,并且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四)资料记录和提交要求
  (1)成交人须提交研究相关资料复印件及相关参考资料目录。
  (2)成交人须完成调查研究报告和文物活化利用方案等的编写。
  (3)成交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专家意见时提供所需数量的、装订好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并对提出的意见无条件修改;
  (4)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最终稿纸质文本5份(A4 纸双面胶装印制文本)及电子资料1份(以光盘、U 盘或移动硬盘为存储介质)。
  (五)验收要求
  (1)为了确保调查研究工作的成效,工作方案合理,研究成果的正确性,项目资料齐全,如期完成工作。在项目正式开展之前,需提交工作方案交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将在项目中期和项目结束验收时组织专家评审。每次验收至少邀请专家3名,中期评审专家以珠海地方史专家为主,专家费按珠海地方规定执行;终期评审需邀请市外专家,专家费每人每次2000元。
  (2)成交人在项目征求意见和验收阶段,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准备相应份数装订好的纸质资料;
  (3)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专家验收后,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4)采购人对调查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督导,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化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5)验收所产生的专家劳务费、用餐费、往返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六)安全责任
  (1)由成交人人员所引起的事故,成交人应承担所有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成交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2)由成交人承担其人员在工作中的一切安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退出机制:
  1.成交人如不服从或不及时响应采购人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需无条件退回全部中标价;
  2.成交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相应损失(为中标金额的50%);
  3.成交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与成交人的合作,并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需无条件退回全部中标价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1)凡未按采购人要求派遣工作人员开展本项目田野调查和研究工作的;
  (2)未达到本用户需求书具体服务要求中的任一项工作要求的;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发现成交人的工作人员没有依时完成合约规定任务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成交人须无条件更换工作人员,经采购人三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仍无改进的。
  (八)项目特别说明
  l.实施地点:珠海地域。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珠海博物馆;
  2.2结算金额:项目费用实行包干制,项目签订合同后预付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提交中期报告,评审合格后预付项目总金额的30%;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20%。实际支付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验收情况进行结算;付款时间以财政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人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或事故均应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具有完成所有采购需求的调查和研究能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12日17点7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珠海博物馆。2023年6月14日17点前公布中标结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博物馆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海虹路88号(珠海博物馆)
  邮  编:519099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756-2166861,13128542800
  珠海博物馆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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