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3628]宏岗河、沙步涌再生水补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金额
1478.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5-440112-04-01-189291
预算金额1478.7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20-8211187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宏岗河、沙步涌再生水补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2-04-01-18929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宏岗河、沙步涌再生水补水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宏岗河、沙步涌再生水补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宏岗河、沙步涌再生水补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1.2万立方米/天补水泵站,新建补水管(DN500-DN600)约为3200米,新建3个补水点,7个便携式取水阀等配套。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7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0.22万元。 | ||
招标内容 | 新建1.2万立方米/天补水泵站,新建补水管(DN500-DN600)约为3200米,新建3个补水点,7个便携式取水阀等配套。(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 365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199.03494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1.10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不提供资料,按项目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进行评审。 3.1.11投标人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资格,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5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15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5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153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37860752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8211187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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