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及同期资料准备服务(第二次)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遴选公告
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及同期资料准备服务(第二次),遴选人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及同期资料准备服务(第二次) 遴选主体: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签约主体: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共28家公司(详见服务范围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采购方式:遴选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共28家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进行审核、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及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意见书,并根据业务需求完成各公司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次服务范围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包含13家公司,包2包含15家公司,详细分包情况见《项目分包情况表》。 项目分包情况表
服务内容 (1)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
①中选人按约定配备专职审核人员,对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请的信息(包括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专项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
②在税务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限前,协助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及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并提供完整审核底稿资料与审定的申报数据电子版,确保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按税务局要求完成上述两项申报工作(若需要提前完成以上工作,以甲方具体通知或者要求为准)。
③综合汇算审核情况,向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出具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意见书。
(2)同期资料准备服务
完成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业务梳理,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同期资料报告文档(若甲方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时,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甲方非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时,同期资料为特殊事项文档)。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应根据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实际情况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等税法相关规定执行,若未实际发生,则不计取相关费用;若发生,则按实计取相关费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出具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成果并完成所有委托事项之日止。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税业务、鉴证业务,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鉴证报告;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准备适宜类型的同期资料(若需),确保相关成果及引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合规性;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守则,所提建议和方案符合国家税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 本次遴选中选人数量:每包1名,共2名。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及AA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等级,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工作能力与条件。 注:
①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②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等级以最新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5A、4A)、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3A及以下)对参选人进行的等级认定为依据。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6月1日以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或同期资料准备服务业绩。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业绩服务对象必须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前100强(以下简称“TOP100”)企业(包括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为能完整的体现相关工作内容并能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等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若关键页无法证明,则应提供合同委托方(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或参选人出具的加盖鲜章证明文件。
②TOP100企业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fangchan.com/)发布的“202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公示结果排名前100的企业名单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对象在“202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排名截图,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中相关权属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其最终控股企业为TOP100企业;未能清晰表明服务对象最终控股企业的或者最终控股企业与实施不符的,不计有效业绩。
国有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中相关权属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其公司性质,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打印纸质版加盖参选人公章;无法清晰证明其企业性质的,不算业绩。
大型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界定,须提供证明委托方(甲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审计报告关键页或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关键页为列明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信息页和盖章页。
③各项业绩均以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业绩的有效性;同一合同中,为多家企业提供相同服务的,只计一个业绩。
人员配置要求 (1)成立专业项目团队,所有人员必须是遴选申请人的正式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且具备10年及以上的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至少6名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均应具备3年及以上的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参选人正式在职人员。
注:
①税务师须提供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注册税务师须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②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的在职证明,可选择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之一:a.参选人为其缴纳至少半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或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参选人公章;b.参选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③证书取得年限以证书批准日期的年度为初始年,计算初始年至2024年经过的年份,不满一年按1年计。例如批准日期为2014年11月08日,证书取得年限按2024-2014+1=11年计算。
信誉要求:不存在参选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财务要求:无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dmetro.cn:1443 )免费下载遴选资料。 遴选人不提供邮购遴选文件服务。 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参选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遴选公告或遴选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dmetro.cn:1443 )上发布。
联系方式遴选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姚女士 028-86372051
商务:王先生 028-61638488
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及同期资料准备服务(第二次),遴选人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 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及同期资料准备服务(第二次) 遴选主体: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签约主体: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共28家公司(详见服务范围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采购方式:遴选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共28家公司)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事项进行审核、出具相关鉴证报告及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意见书,并根据业务需求完成各公司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次服务范围项目共分为2个包,包1包含13家公司,包2包含15家公司,详细分包情况见《项目分包情况表》。 项目分包情况表
分包 | 序号 | 公司全称 | 公司简称 | 注册成立 | 是否涉及预计毛利调整 | 是否涉及实际毛利调整 | 项目情况 | |
包1 | 1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轨道城市集团 | 2018年3月16日 | 否 | 否 | 投资主体 | |
2 | 成都青羊马厂坝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马厂坝公司 | 2019年3月26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3年首年竣备 | ||
3 | 成都武侯双凤七里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双凤公司 | 2019年7月18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2年竣备,23年无新增竣备地块 | ||
4 | 成都成华区同桂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同桂公司 | 2019年12月16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2年竣备,23年有新增竣备地块 | ||
5 | 成都郫都区梓橦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梓橦公司 | 2019年3月15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2年竣备,23年无新增竣备地块 | ||
6 | 成都金牛区幸福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幸福公司 | 2019年12月13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2年竣备,23年无新增竣备地块 | ||
7 | 成都成华区龙桂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龙桂公司 | 2019年12月16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8 | 成都郫都区梓瑞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梓瑞公司 | 2020年12月10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9 | 成都金牛区梓郡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梓郡公司 | 2020年12月9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0 | 成都郫都区菁蓉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菁蓉公司 | 2021年9月8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1 | 成都金牛区梓宸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梓宸公司 | 2021年9月8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2 | 成都新都区友宜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友宜公司 | 2021年9月9日 | 是 | 否 | 已开盘,未竣备 | ||
13 | 成都金牛区金周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金周公司 | 2022年10月27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包1 合计 | 共13家公司 | |||||||
包2 | 1 | 成都武侯区金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金桥公司 | 2020年12月9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2 | 成都青羊康桥驿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康桥公司 | 2020年12月9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3 | 成都成华区桂莘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桂莘公司 | 2020年12月10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4 | 成都高新区陆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陆肖公司 | 2019年1月3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2年竣备,23年有新增竣备地块 | ||
5 | 成都高新区三岔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三岔公司 | 2019年2月27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3年首年竣备 | ||
6 | 成都双流钟家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钟家湾公司 | 2020年11月4日 | 是 | 否 | 已开盘,未竣备 | ||
7 | 成都空港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空港公司 | 2019年12月12日 | 是 | 是 | 已开盘,23年首年竣备 | ||
8 | 成都空港二江寺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二江寺公司 | 2019年12月12日 | / | 是 | 已开盘,23年首年竣备 | ||
9 |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静桉南公司 | 2020年9月21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0 | 成都锦江区静桉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静桉北公司 | 2020年9月22日 | 是 | 否 | 已开盘,未竣备 | ||
11 | 成都东部新区林栖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林栖公司 | 2020年12月9日 | 是 | 否 | 已开盘,未竣备 | ||
12 | 成都双流板桥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板桥公司 | 2021年9月8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3 | 成都天府前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前湾公司 | 2021年12月15日 | 否 | 否 | 未开盘 | ||
14 | 成都轨道城市寓见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 寓见公司 | 2022年11月22日 | 否 | 否 | 保租房运营专业公司 | ||
15 | 成都轨道城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商管公司 | 2023年4月13日 | 否 | 否 | 商业运营专业公司 | ||
包2 合计 | 共15家公司 | |||||||
包1+包2 合计 | 共28家公司 |
服务内容 (1)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
①中选人按约定配备专职审核人员,对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请的信息(包括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专项鉴证报告,以增强税务机关对该项信息信任程度。
②在税务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限前,协助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及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填报,并提供完整审核底稿资料与审定的申报数据电子版,确保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按税务局要求完成上述两项申报工作(若需要提前完成以上工作,以甲方具体通知或者要求为准)。
③综合汇算审核情况,向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出具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意见书。
(2)同期资料准备服务
完成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业务梳理,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同期资料报告文档(若甲方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时,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甲方非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时,同期资料为特殊事项文档)。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应根据轨道城市集团及下属各子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实际情况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等税法相关规定执行,若未实际发生,则不计取相关费用;若发生,则按实计取相关费用。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按照本合同之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出具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成果并完成所有委托事项之日止。 质量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涉税业务、鉴证业务,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业务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鉴证报告;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准备适宜类型的同期资料(若需),确保相关成果及引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合规性;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守则,所提建议和方案符合国家税法等相关法律要求。 本项目共1个标段。 本次遴选中选人数量:每包1名,共2名。 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及AAA级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等级,具备承揽本项目相应工作能力与条件。 注:
①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②税务师事务所资质等级以最新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5A、4A)、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3A及以下)对参选人进行的等级认定为依据。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6月1日以来至遴选申请截止日期内),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或同期资料准备服务业绩。其中,企业所得税汇算审核服务业绩服务对象必须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前100强(以下简称“TOP100”)企业(包括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为能完整的体现相关工作内容并能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关键页等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若关键页无法证明,则应提供合同委托方(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或参选人出具的加盖鲜章证明文件。
②TOP100企业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fangchan.com/)发布的“202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公示结果排名前100的企业名单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对象在“202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测评榜单”排名截图,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中相关权属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其最终控股企业为TOP100企业;未能清晰表明服务对象最终控股企业的或者最终控股企业与实施不符的,不计有效业绩。
国有企业,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中相关权属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其公司性质,所有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打印纸质版加盖参选人公章;无法清晰证明其企业性质的,不算业绩。
大型企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划分标准界定,须提供证明委托方(甲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审计报告关键页或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关键页为列明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的信息页和盖章页。
③各项业绩均以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业绩的有效性;同一合同中,为多家企业提供相同服务的,只计一个业绩。
人员配置要求 (1)成立专业项目团队,所有人员必须是遴选申请人的正式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且具备10年及以上的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
(3)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至少6名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且均应具备3年及以上的税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参选人正式在职人员。
注:
①税务师须提供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注册税务师须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②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截止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的在职证明,可选择提供以下两种材料之一:a.参选人为其缴纳至少半年(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或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参选人公章;b.参选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③证书取得年限以证书批准日期的年度为初始年,计算初始年至2024年经过的年份,不满一年按1年计。例如批准日期为2014年11月08日,证书取得年限按2024-2014+1=11年计算。
信誉要求:不存在参选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财务要求:无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4年4月8日起,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dmetro.cn:1443 )免费下载遴选资料。 遴选人不提供邮购遴选文件服务。 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参选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遴选公告或遴选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cdmetro.cn:1443 )上发布。
联系方式遴选人: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技术:姚女士 028-86372051
商务:王先生 028-61638488
相关附件 |
遴选文件(第二次)签章版.pdf |
02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pdf |
参选文件格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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