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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8月 02日至 2023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电视台7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6066884
传 真:020-360676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空港经济区

建设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计划投资3878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0万元,约占总投资1.29%),在花都区的G106国道及大广高速中间,建设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宾大道)项目。项目线路呈南北走向,北起花都大道,最后接入迎宾大道立交,路线总长度约8.65 km;道路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 km/h,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辅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60 m;全线共设6处平交口,新建6条跨线桥、3条跨河涌桥(其中:铜鼓坑跨河涌桥及新街河跨河涌桥均为涉水施工,雅瑶涌跨河涌桥不涉及涉水工程)及6座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包含交通疏解)、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全线均为新建内容,不涉及道路的改扩建,计划在48个月内完成施工。

环评机构

广州同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执行《全面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 100%”》与《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穗建质[2018]1394号)的要求,加强施工路段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和道路及时清理,路面及时硬化,物料及时覆盖,弃土方及清淤淤泥及时清运;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施工场地扬尘、沥青摊铺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相关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执行。
(二)项目不设施工临建区(含施工生活、办公营地),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依托周边村镇现有设施;施工路段内设置专门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区,并建隔油隔渣设施,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用于堆放表土的场地,场地边界设临时排水沟与沉砂井,地表径流经雨水明渠收集至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施工单位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中午12:00~14:00或夜间22:00~次日早晨7:00时段进行施工作业,工程若需要连续施工的,建设单位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公告于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作业区尽可能远离环境敏感点;土方工程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四)项目软基底处理产生的泥浆及桥涵施工泥浆循环使用,多余量由专用槽罐车运至消纳场排放;产生的弃土方及清淤淤泥当日外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进行处置。桥梁施工前对河道进行清淤时产生的超标底泥需经危险特性鉴别,必要时按危险废物对其进行管理与处置。
(五)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桥梁涉水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保护防范措施:合理安排涉水桥梁的施工工期,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水中基础采用钢箱围堰施工,桥梁桩基的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钻孔泥浆限制在基坑范围内循环使用,钻渣集中收集;禁止向河涌倾倒建筑垃圾。施工期间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临时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就近堆放在临时占地区域内,并采取防护措施,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回用于绿化覆土;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恢复临时占地的使用功能。
二、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道路拟使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并在高架段上增设隔声屏障,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置绿化带;桥梁路段两侧不设隔声屏障;对受影响的敏感点加装隔声性能较好的窗体进行降噪,使室内声环境质量满足《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中相应允许噪声级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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