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项目编号: 015169-24XB0027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昌吉州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1.6.1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项目区东侧临近S204省道,南侧临近G576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建设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项目,区内拟建4座35kV开关站,每个开关站拟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国投玛纳斯220kV升压汇集站,以1回36公里长的220kV送出线路接至凤凰750kV变电站实现并网。
1.6.2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以北约38.5km处,东北方向距淖毛湖镇约25km。项目场址紧邻已建成的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东侧,北侧紧邻国投淖毛湖220kV汇集站,与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同场布置。项目建设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项目,区内建设1座35kV开关站,汇集场内光伏发电项目及储能系统后,以4回35kV送出线路接至国投淖毛湖22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实现并网。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标段/包编号: 015169-24XB0027/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2-23 13: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1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3-01 15: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服务期自乙方开始工作至取得国投电力公司竣工财务决算备案批复之日止;
采购范围: 乙方负责分别完成甲方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81号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投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咨询工作;
(2)负责对竣工财务决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性磋商;
(3)按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梳理、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费用(涉及对二、三类费用分摊)。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交付使用资产的总结性文件;
(4)负责决算报表所列投入使用财产与实物资产核对无误,保证账实相符;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则符合国投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5)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并确保顺利通过;
(6)所编制报告能取得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7)报告内容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和国投企业标准;
(8)在完成项目咨询工作后,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7年度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备选资源库机构;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新能源场站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或项目审计合同业绩(须提供给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宁
联系电话: 18793767979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路澳龙广场A座21、2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需要申请成为采购单位的专业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供应商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购买采购文件】进行支付。线上支付的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其他方式支付的标书款发票请联系采购方获取。
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项目编号: 015169-24XB0027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实施地点: 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昌吉州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项目概况: 1.6.1国投玛纳斯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项目区东侧临近S204省道,南侧临近G576国道,交通便利。项目建设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40万千瓦光伏项目,区内拟建4座35kV开关站,每个开关站拟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国投玛纳斯220kV升压汇集站,以1回36公里长的220kV送出线路接至凤凰750kV变电站实现并网。
1.6.2国投伊吾县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位于哈密市伊吾县以北约38.5km处,东北方向距淖毛湖镇约25km。项目场址紧邻已建成的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东侧,北侧紧邻国投淖毛湖220kV汇集站,与国投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同场布置。项目建设2.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10万千瓦光伏项目,区内建设1座35kV开关站,汇集场内光伏发电项目及储能系统后,以4回35kV送出线路接至国投淖毛湖220kV汇集站35kV母线侧实现并网。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
标段/包编号: 015169-24XB0027/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2-23 13: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1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3-01 15: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0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完成项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工作,服务期自乙方开始工作至取得国投电力公司竣工财务决算备案批复之日止;
采购范围: 乙方负责分别完成甲方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所管理公司伊吾光储项目、玛纳斯光储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81号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投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及咨询工作;
(2)负责对竣工财务决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性磋商;
(3)按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书的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梳理、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及工器具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费用(涉及对二、三类费用分摊)。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投资情况、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交付使用资产的总结性文件;
(4)负责决算报表所列投入使用财产与实物资产核对无误,保证账实相符;资产分类及编码规则符合国投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5)负责配合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并确保顺利通过;
(6)所编制报告能取得有关部门批复文件;
(7)报告内容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和国投企业标准;
(8)在完成项目咨询工作后,根据决算编制要求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做好相关佐证材料的归档工作。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7年度内资会计师事务所备选资源库机构;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有1项新能源场站竣工决算报告编制或项目审计合同业绩(须提供给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投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宁
联系电话: 18793767979
联系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路澳龙广场A座21、2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联系人:
座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sdicc.com.cn) 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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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采购文件】环节,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需要支付标书款的项目,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CA办理: 目前非招标项目可不办理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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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供应商若中标,须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详见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或帮助中心-常见问题)。本次采购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注册及参与项目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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