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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龙府上院3#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澄清(补遗)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4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水安•龙府上院3#地示范区景观施工(绿化)工程采购项目二次

澄清(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2024-049

各供应商:

现对本项目澄清(补遗)如下:

一、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序号30、采购人要求中新增以下内容:

26)本次报价清单中第5-18项(即所有乔木)为暂定固定单价,所有采购单位不得更改其单价与总价。最终成交价由采购人、设计师与成交人共同去苗场选苗后,根据苗木场单位提供的成本价(即“采购”上车价),再另计30%措施费用。清单中第5-18项中的税金包含在30%措施费用中,由供应商承担。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要求、1.1要求、1.1.4采购人要求中新增以下内容

26)本次报价清单中第5-18项(即所有乔木)为暂定固定单价,所有采购单位不得更改其单价与总价。最终成交价由采购人、设计师与成交人共同去苗场选苗后,根据苗木场单位提供的成本价(即“采购”上车价),再另计30%措施费用。清单中第5-18项中的税金包含在30%措施费用中,由供应商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与本澄清(补遗)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补遗)为准,此澄清(补遗)文件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安徽水安恒信劳务有限公司

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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