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XF-202407FJ-00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丰县楚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高坡村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157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168.85平方米,其中农产品仓库14558.00平方米、货物仓库48000.00平方米、农蔬仓库12150.00平方米、冷冻仓库11618.85平方米、物流调度中心11312.00平方米、宿舍5400.00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2250.00平方米、食堂3880.00平方米、配套建设作业场坪(含堆场)4900.00平方米,停车场2475.00平方米,门卫室、园区道路、绿化、强弱电、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其他:建设项目总投资约5027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9535.00万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采购,完成咸丰县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地质勘察、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5。 其中:方案设计及优化: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地质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后续服务相关技术服务到项目竣工之日止。。 | ||||||||||||||||||||||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000000.0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3)业绩要求:近五年承接过与本项目性质相同或相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方法确定中标人。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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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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