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电气专业二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750kV罐式断路器及隔离开关设备,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封闭母线、共箱母线及交、直流励磁母线设备,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750kV罐式断路器及隔离开关设备,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封闭母线、共箱母线及交、直流励磁母线设备,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3 招标范围:
标段1:750kV罐式断路器及隔离开关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750kV断路器、750kV隔离刀闸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该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标段2: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套2台厂用高压变压器、1台110kV启动备用变压器,它提出该设备本体及其辅助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标段3:封闭母线、共箱母线及交、直流励磁母线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配套20kV离相封闭母线及其附属设备、10kV共箱母线和交直流励磁共箱母线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工作。
标段4: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2台机组直流220V、机组直流110V蓄电池组及网控继电器室直流110V蓄电池组、输煤直流110V蓄电池组及附属设备,全厂范围的蓄电池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标段5: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2台机组共计2套主厂房UPS(容量2×100kVA)、2套网控继电器室UPS(单套容量 15kVA)、全厂6套辅助厂房UPS(单套容量20kVA),包含UPS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指导安装、配合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2.4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750kV罐式断路器及隔离开关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成套GIS设备或罐式断路器供货合同业绩4份(不含改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1.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标段2:启备变及高厂变设备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厂用变压器(额定电压≧110kV)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标段3:封闭母线、共箱母线及交、直流励磁母线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3.2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离相封闭母线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标段4:高频开关直流电源屏、蓄电池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2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蓄电池生产制造企业排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3 投标方供货的直流系统设备(直流电源及蓄电池)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4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成套直流系统装置(应同时包括220V和110V的直流屏)供货合同业绩4份(不含改造),且至少有2份已投运1年以上业绩。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证明文件。
3.4.7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资格及业绩或假冒伪劣的设备产品。一旦发现,取消其项目参与资格,并且追究投标方行为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4.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4.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标段5:交流不停电电源系统设备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供货的UPS设备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5.3业绩要求:2019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相配套的UPS设备供货业绩4份(不含改造),且至少有1份业绩投运1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5.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证明文件。
3.5.6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资格及业绩或假冒伪劣的设备产品。一旦发现,取消其项目参与资格,并且追究投标人行为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5.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3.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 年10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此通知内容的均以此公告时间为准。)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 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人可通过 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电话: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702 室。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12日09:00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永利电厂院内1号
联 系 人:赵 阳
电 话:1899538039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邮 编:710004
联 系 人:达海华
电 话:0951-509602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