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谷阳湖流域支河源头治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T202110510 | 项目名称 | 谷阳湖流域支河源头治理项目 | |||||||||||||||||||||||||||||||||||
标段编号 | ZJDT202110510003001 | 标段名称 | 丹徒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住宅小区整治三期丹桂片区检测、测绘、设计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4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4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丹徒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住宅小区整治三期丹桂片区检测、测绘、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丹徒区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住宅小区整治三期丹桂片区检测、测绘、设计已经镇徒经发【2022】17号文批准实施,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区财政统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香域花园、画意江南、英格兰领域、 香榭丽舍、颐景嘉苑、光明塞纳河畔-水香花苑、光明南郡、华府瀚景(湖光山舍)、华府紫源(湖滨美墅); 2、工程规模:项目包含9个老旧片区,共287幢,占地面积约72.6公顷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完成检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4、投资估算:约89.18万元。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管网检测、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内容。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勘察和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高级工程师(市政类)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须提供需提供毕业证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设计编制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企业拟派人员。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允许多种形式,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担保服务的通知》执行。 六、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一) 本次招标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
(二)定标方法: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2年4月11日00:00至2022年4月15日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八、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2年4月11日00:00至2022年4月15日24:00止; 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09:30:0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6、招标人郑重声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0511- 0511-89883663) 7、本工程无设计项目未中标补偿费。 九、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主体: 招标人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宜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工业园盛丹路6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875297068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区金谷东路5号丹徒住建局五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11-88992603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9980212 行政监督部门: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98836633 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负责人(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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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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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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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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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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