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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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4,971,662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东台段管线工程)一标段施工答疑文件
1、问:2024.05.29日澄清文件中第3条: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5.1(6)条中增加“若下述3.5.2条、3.5.3条中的所列资料不能充分体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时,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业绩指标内容并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请问“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后,是否还需要按招标文件第3.5.2第(3)款要求提供由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只提供由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可行?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投标文件中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若上述资料仍不能充分体现相关指标的,则需额外提供能反映上述业绩指标内容并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2、问:招标文件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中包含管径不小于DN1000且单段长度不小于300米的顶管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相关指标是否可以用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或图纸能体现指标的资料予以证明? 答:可以,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 3、问:工程量清单中未见清单编制说明,请问是否可以提供? 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4、问:招标文件软件版和图纸在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中下载中均有提供,制作投标文件时是否以补充文件中的招标文件软件版和图纸为准? 答:按最新的补充文件中提供的招标文件软件版和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及系统信息,获取最新补充文件。 东台市引江供水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