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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四川药品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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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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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开展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未供应四川药品价格调整

2023-08-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各药品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严格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现将部分价格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非我省主供及备供的中选药品(以国家联采办发布的供应清单产品信息为准),其中:
1.非我省主供及备供的中选药品:已挂网药品须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要求申请价格调整。
2.非我省主供及备供的中选药品:未挂网及已暂停挂网药品,本次无需申报。后期如申请挂网,须先按照须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要求,并按我省非中选产品管理要求进行申报。
  3.低分子肝素类药品执行问题:考虑到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目前市场占有率较高,作为急抢救用药在临床使用较为广泛,为平稳过渡,对低分子肝素的未过评药品暂不关闭采购,相关药品的生产 企业 须按不高于我省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调整采购价格。
二、调整时间及方式
2023年8月8日至8月14日,相关企业登陆我省平台,在“药品分类采购”—“价格管理”—“价格动态调整”模块中申请价格调整。
三、其他要求
  1.各中选企业需按照《全国 药品 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1)》要求及时调整挂网价格,不得随意撤网。
2.逾期不操作或价格不符合要求,视为拒绝调整,将暂停产品交易,必要时上报国家联采办。
  四川省药械 招标 采购 服务中心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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