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h-ql2023[016]号
预算金额11.4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玥豪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188592444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营林生产项目(幼林抚育、2024年造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YH-QL2023[016]号
1.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营林生产项目(幼林抚育、2024年造林)已由清流县林业局党组[2023]18号会议记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林业基金站_,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清流县林业基金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施工地点:清流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1.幼林抚育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面积1091亩幼林割灌劈草作业,总预算投资额为:114555元、2. 2024年造林项目,面积117亩,总预算投资额为:239912.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分项1:幼林抚育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施工地点为清流县境内(龙津、温郊、长校)面积1091亩幼林割灌劈草作业,工资为105元/亩(以实际验收为准),总投资为114555元。
分项2:2024年造林项目,施工地点为清流县长校镇黄坑村,人工造林及造林地套种岗梅总面积117亩(以实际验收为准),总预算投资239912.7元。
具体以附件幼林抚育、2024年度造林设计书要求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幼林抚育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4555元; 2024年造林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9912.7元。
2.5.本项目标段划分:/
2.6.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1). 幼林抚育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一、本次设计抚育林地完成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前。二、质量、技术要求:1.杂灌楂头必须在10cm以下,砍倒的杂灌严禁搭挂,必须贴地堆放。2.四至到位:劈杂草到边到角(劈杂草到林缘外1.5m),四至到位率 100 %。
(2).2024年造林:林地清理 、炼山2024年1月30日前;挖明穴、回表土2024年2月20日前;栽植2024年3月25日前;补植在第二年适当时间完成,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是清流县境内的企业法人主体,企业营业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含营林、造林、育林、营林绿化、营林造林、资源培育)”等项目。必须具有承包国有单位营造林劳务经验,提供一份近3年以来造林的业绩证明文件(与国有单位签订的营造林劳务合同和造林验收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国有单位公章视同原件)。
3.2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3.3中标方法: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采取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分项目的投标,但被确定为本项目前一分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与本项目其他分项的抽取中标候选人程序。本项目开标顺序:按第一分项----第二分项顺序分别抽取。
3.4中标人在生产、施工期间,应合法经营,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遵守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林政管理规定及林业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林区的安定和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禁中标人的所有上岗从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含下班及休息时间)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
3.5其它要求:中标单位签订造林承包合同时必须提供以中标单位名义办理的10个以上(含10个)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缴交履约保证金5000元。
3.6现场踏勘: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招标人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3.7中标人不履行上述第4条规定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4.凡符合条件且资信良好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6日(工作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玥豪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东路398-35号二楼),投标人需提供①企业营业执照(年审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⑤近3年以来造林的业绩证明文件(与国有单位签订的营造林劳务合同和造林验收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登记报名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3年12月 27 日上午10:00分由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代表,直接在报名并符合投标条件确认参加的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按第一分项----第二分项顺序分别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2月 27     日至 29  日);各标段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29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林业基金站 。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业基金站
地址:  清流县林业局二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 : 黄先生    电话:136059979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玥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水东路389栋35二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8859244486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  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清流县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清流县林业局
地点: 清流县长兴中街265号         电话:0598- 5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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