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汤阴县豫东北机场1#场外排水口梯级蓄水池排水工程-
金额
319.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105000183000256001001
预算金额319.4万元
招标公司汤阴县瓦岗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
中标公司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19.4万元
中标联系人马倩楠
公告正文
汤阴县豫东北机场1#场外排水口梯级蓄水池排水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3年3月10日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汤阴县豫东北机场1#场外排水口梯级蓄水池排水工程 | 交易编号 | E4105000183000256001001 | ||||||||
招标人 | 汤阴县瓦岗乡人民政府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评标日期 | 2023年3月10日 | ||||||||
监督单位 | 汤阴县水利局 | ||||||||||
公示时间 | 2023.3.14至2023.3.17 | 资金来源 | 专项债+县财政配套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汤阴县瓦岗乡境内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控制价 | 3194278.66元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中标价 | 3194078.90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汤阴县》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经理 | 证书 编号 | 施工组织设计 | 其他评分 | 价格评审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194078.90 | 马倩楠 | 晋 2142019201950462 | 26.80 | 23.20 | 39.98 | 89.98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港津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3193650.33 | 王世明 | 豫 241171939403 | 24.00 | 22.78 | 40.00 | 86.78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南恒厦建设有限 公司 | 3190875.86 | 周素平 | 豫 241171827259 | 25.84 | 19.92 | 39.92 | 85.68 | 3 | ||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00798268873E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类似业绩 | 1、万荣县 2019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村乡丁樊村水利灌溉工程五十五标段 2、托克托县再生水综合利用工程第七标段 | |||||||||
荣誉 | 1、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 ||||||||||
河南港津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397252192K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类似业绩 | 1、舞阳县 2020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基金项目 2、2021 年县城河道水毁修复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第二标段:K1+780~K3+400) 3、卢氏县洛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文峪乡工程二标段 4、2019 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卢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标段 | |||||||||
荣誉 | 1、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 ||||||||||
河南恒厦建设有限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31725123607 |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类似业绩 | 商水县牛王寺沟任河老汾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 | |||||||||
荣誉 | 1、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瓦岗乡人民政府
地 址:汤阴县瓦岗乡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903720264
招标代理: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372-2965212 15333729577
监督部门:汤阴县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3005617560A
联系人:程海涛
联系电话:0372-6293718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年3月14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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