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
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比选人为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位于四川省仪陇县,是以航运、发电为主,航电结合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2002年开工建设,2006年投产发电。工程移民安置涉及仪陇、南部县共9个乡镇、41个村、188个组,移民安置补偿费主要包括农村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处理和库底清理等。
2.2项目名称: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
2.3比选范围:对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开展审计。
2.4工期安排:拟计划2024年12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进场后60天内完成现场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初稿出具后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5审计内容:对比批复总投资,检查是否超概或存在超概可能;审核农村移民补偿是否按标准执行;审核专业项目补偿是否到位;审核专业项目施工单位选取是否符合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审核专业项目施工合同、协议文件是否正确履行;审核专业项目结算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支付到位;审核独立费使用是否合规;审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是否真实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为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报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处于投标禁入期;
(10)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移民专项资金清理或审计或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审计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2业务骨干: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或至少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3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2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4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常驻现场,且严禁擅自变更人员。且提供最近6个月(2024.5-2024.10)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工船闸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楠路)免费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2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楠路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工船闸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地点
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新楠路
联系人:李先生(17726361777) 杨女士(0817-7896119)
邮 箱:441326274@qq.com
2024年12月3日
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比选人为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位于四川省仪陇县,是以航运、发电为主,航电结合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2002年开工建设,2006年投产发电。工程移民安置涉及仪陇、南部县共9个乡镇、41个村、188个组,移民安置补偿费主要包括农村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处理和库底清理等。
2.2项目名称: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审计服务。
2.3比选范围:对新政航电枢纽工程移民安置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开展审计。
2.4工期安排:拟计划2024年12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进场后60天内完成现场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初稿出具后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5审计内容:对比批复总投资,检查是否超概或存在超概可能;审核农村移民补偿是否按标准执行;审核专业项目补偿是否到位;审核专业项目施工单位选取是否符合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审核专业项目施工合同、协议文件是否正确履行;审核专业项目结算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支付到位;审核独立费使用是否合规;审核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是否真实等。
2.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为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和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省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它报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处于投标禁入期;
(10)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日期)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控股及以上企业委托开展的移民专项资金清理或审计或咨询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审计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CPA)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2业务骨干: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或至少取得中级及以上会计或审计职称,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3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2人,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3.4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常驻现场,且严禁擅自变更人员。且提供最近6个月(2024.5-2024.10)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工船闸部(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楠路)免费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2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楠路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工船闸部。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地点
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
8. 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嘉陵江新政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新楠路
联系人:李先生(17726361777) 杨女士(0817-7896119)
邮 箱:441326274@qq.com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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