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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河砂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gs2-wzcg-2023-1014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河砂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4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HGS2-WZCG-2023-1014
1.招标条件
1.1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碎石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第2标段线路起于主线桩号K313+300,经高岭镇、在前卫镇西侧跨规划建设的凌绥高速公路,止于K339+000,标段线路全长25.70km。改扩建后,整体式十车道标准横断面组成:中央分隔带 3.0m,左侧硬路肩 2×3.0m,行车道宽度2×(2×3.75+0.5+3×3.75)m,硬路肩宽(含右侧路缘带2×0.5m)2×3.0m,土路肩宽度 2×0.75m,总宽55.0m。
 
 
 
2.2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  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元)
备注
SS-01
花岗岩石粉
0-3mm
见技术规格书

130400
辽宁省绥中县高岭镇滨海驾校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0
 
花岗岩碎石
3-5mm

27600
花岗岩碎石
5-10mm

99400
花岗岩碎石
10-20mm

150500
花岗岩碎石
20-25mm

37900
花岗岩碎石
20-30mm

104800
SS-02
花岗岩碎石
 

60000
花岗岩块石
 

60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材料经营、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取得的委托代理授权(可以代理多个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与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代理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物资名称
 
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履约信用
其他
1
碎石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生产商日产量在1000吨以上。
投标单位流动资金10万以上(银行开具),信誉良好。
投标单位供应产品满足施工要求以及业主质量检测要求。(生产运输设备及人员情况等)
信誉良好,与招标人无任何诉讼纠纷。无合同违约现象,近2年无关于铁路公路施工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20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ylsun104@126.com或邮寄到项目部。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3年10月21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在2023年10月21日20:00前在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4日9时,地点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及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23日17时(开标前必须交齐)前汇入招标机构指定账户(以招标人账户收到为准)。
6. 招标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地    址:辽宁省绥中县前卫镇金地宝来大酒店 
联 系 人:孙玉良              电    话:13889683320
7.2招标机构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哈高速绥盘段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地    址: 辽宁省绥中县前卫镇金地宝来大酒店
联 系 人:孙玉良               电    话:13889683320
8. 汇款信息
8.1招标机构账号(购买招标文件款请打入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131013000326170
8.2招标人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打入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银行账号:99011131013000326170
汇款说明:请以参与投标单位的银行开户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招标文件款、投标保证金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号,不接受保函、个人汇款,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与参与投标单位一致的公司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款或参与招标保证金字样。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JHGS2-WZCG-2023-1014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5%。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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