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通信管线及设施搬迁工程(标段2)追加(潘泾路新川沙路路口)施工公开询价成交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通信管线及设施搬迁工程(标段2)追加(潘泾路新川沙路路口)施工公开询价成交人公示创建日期:2022-09-05 10:01:14
是否终止: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通信管线及设施搬迁工程(标段2)追加(潘泾路新川沙路路口)施工公开询价
成交人公示
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购结果如下:
序号 产品 成交人 成交人数量
1 吴淞江工程(上海段)新川沙河段通信管线及设施搬迁工程(标段2)追加(潘泾路新川沙路路口)施工公开询价 上海银恒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1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06日至2022年09月08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①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②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③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④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⑤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⑥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①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②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方式: 021-68800212
邮箱地址: zytd6zb@163.com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电信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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