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摄影采风活动(非本报社摄影师劳务服务)及摄影采风摄影作品展布展物料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日报社
招标联系人-0591-837623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摄影采风活动(非本报社摄影师劳务服务)及摄影采风摄影作品展布展物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单位把握时机,踊跃参加。
  一、项目名称:摄影采风活动(非本报社摄影师劳务服务)及摄影采风摄影作品展布展物料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摄影师的招募、活动现场执行、布展物料制作、安装运输等。项目执行前,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执行方案,待我方确认后执行。活动中如遇突发情况,成交供应商需配合我单位积极调整,不得因调整次数或人员紧缺等原因拖延或拒绝调整。
  三、招标说明
  (一)投标方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以及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二)投标时必须附相关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投标材料须装袋加盖公章密封,公章印需保证完整)。
  (三)投标企业单位须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整体报价及询价明细表。
  (四)报价人向我司提供合格的报价即视为向我司发出邀约,报价经我司确认即视为承诺生效。确定的供应商应在1日内与我司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并按照询价函及报价单的具体项目要求与我司签订合同,否则我司保留追究报价方相应的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权利。
  (五)各报价人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如经我司认定,发现报价人有以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等恶意报价行为的,我司将视相关报价行为为无效报价,报价人的恶意报价行为给我司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我司将保留追究报价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报价中标法。报价若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后,我单位将在1个工作日内致电通知成交供应商,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则视为未中标。
  四、联系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8:00
  咨询及申领询价材料电话:0591-83762308
  投标方案收件:鼓楼区小柳路福州日报社大楼采购小组
  附件一:询价函
  附件二: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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