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村茶园流转项目
金额
27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306001
预算金额276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学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村茶园流转项目

模板一:产权交易公告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村茶园流转项目竞价公告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村茶园流转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村茶园流转项目

项目编号

20240306001

交易类型

流转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项目坐落在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董村茶园。该茶园面积约125亩,东至:四队后山自留地;南至:;西至:二队油茶山小垄直上岗;北至:上破垄至岗下至塘塍昔口山界(具体以红线图或现状)。流转期限25(具体起止日期以流转合同为准)。流转款按每年每亩800(即年流转款10万元);另需一次性支付茶园补偿款26万元,合计起拍底价为276万元【含税价(其中26万元为不含税价)】。25年流转款(含茶园补偿款)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流转款不含任管理规费。产权无争议,现经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由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组织交易。

流转年限

25

出让数量

125(以红线图及现状为准)

起始价

276万元(含税价)

加价规则

1万元或1万元的整倍数

报名开始时间

2024 3  7  9  00分 (北京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 3 18 10 00分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2024 3 18 10 00分 (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

自由竞价时间

     20分钟

受让方条件

以光伏发电或种植为主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保证金缴纳

    额:25万元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号:86918100084127-003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https://bzj.zhaobide.com/)。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报名须知

1、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3、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https://cqjy.linan.gov.cn:9088/)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载。

付款方式

流转款按每年每亩800(即年流转款10万元);另需一次性支付茶园补偿款26万元,合计起拍底价为276万元【含税价(其中26万元为不含税价)】。25年流转款(含茶园补偿款)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做到先付后用。流转款不含任管理规费。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农商银行於潜支行:201000037345708。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注意事项

1、流转期间竞得方需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投资新建设施、附属物及地上作物的种植经营,严禁有污染的畜牧养殖业和建造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永久性建筑物。流转期满须保持园地现状,不得荒废,由竞得方新增的设施、附属物及地上作物未及时搬迁、拆除或移植的无偿归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若需继续流转须按相关政策重新交易,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流转权。

2、流转期间,竞得方不改变茶园现状,除安装设备需要及道路拓宽以外,不得挖毁茶叶。

3、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竞得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新增设施、附属物及地上作物等补偿。具体补偿比例按2:8分成,即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占20%、竞得方占80%

4、竞得方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

同意。

产权所有人

   

临安区於潜镇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

雷学军      15888858695

交易服务单位

   

杭州天目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陈潇潇      15990172700

交易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方式

赵冠华      0571-89540596

监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陈若澜      0571-89540951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5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2000元收取;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4000元收取;10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5000元收取;2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6000元收取;300万元(含)以上-6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8000元收取;6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10000元收取;1000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10000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20000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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