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活保障社会化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565.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5.3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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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活保障社会化 |
采购内容:服务地点包括1个办公生活区和3个院落,服务内容包括绿化维护、安保、培训楼服务员服务、垃圾清运等工作。其中,绿化维护面积总计约90222平方米,主要包括1个办公生活区和3个院落的乔木、灌木、草坪养护; 院内安保主要包括1个院落;垃圾清运主要包括1个办公生活区和3个院区;培训楼服务员服务主要包括1个办公生活区和1个院落。中标供应商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场服务,服务期为24个月。合同一签两年。以上服务项目每年概算经费282.66万元,两年共计565.32万元,共一个包。
采购数量:2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高标准完成物业保障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1.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需提供相关体检证明)。
2. 年龄、计划生育状况等符合国家规定用工条件。
3. 身体健康,上岗前具备健康证,年体检不少于1次;进行相关预防接种,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4.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质或培训证明方可上岗操作,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电工应具有高低压电工证和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
5.退役军人优先。
6.工作人员必须服从使用方管理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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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及其他: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且根据相关政策,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者入股的企业不得承担单位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工作。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565.32 | 2024年06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国瑞
联系方式:1881835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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