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双碳目标下我国商用核能技术发展战略技术支持-询价采购公告
我公司(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拟采购《双碳目标下我国商用核能技术发展战略研究技术支持》,现发布采购文件如下,如贵单位有合作意向,请按下述要求进行报价:
一、报价总体要求:
1、 资质要求(如与采购技术规格书资质要求章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1.1报名和注册
1.1.1供应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按规定完成注册成为中核集团“注册供应商”并完成本采购包线上报价;
1.1.2供应商已被取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列入本单位适用的供应商“黑名单”),或暂停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资格(列入本单位适用的供应商“灰名单”)的,其将不被允许正常参与采购活动,其报价将被直接否决;
1.2若非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合格供应商,合同签署前需由我司进行供应商资质评价,评价合格可正常签订合同及供货,评价不合格则本次报价无效。在评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在我司发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提供评价资料,且未反馈有效意见,我司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
1.3不接受联合体
1.4供应商单位资质
1)供应商研究团队应从属于核电行业科研机构或具有核电行业科研或同类经验。(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承诺响应本条要求)
2)供应商研究团队成员应具有核行业运行管理的相关经验。(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承诺响应本条要求)
3)供应商在能源管理咨询和战略规划、能源战略研究、行业智库报告编制、重大问题课题研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及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承诺响应本条要求)
4)具有全球化、高层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网络。(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承诺响应本条要求)
1.5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核电相关研究课题,并提供证明文件。
2)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至少1项核电相关研究的著作权,并提供证明材料。
2、 供货范围:详见附件(报名通过后可下载)。
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现场
4、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00
5、 报价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00
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件提交弃标函,弃标函格式内附(附件末页)
6、 报名截止时间至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为1个工作日
7、 报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址:https://www.cnncecp.com/ ),并将纸质版邮寄至我司,本次采购无线上(视频)开标环节,同时也不要求供应商赴现场开标。
8、 特别注意:采购人在评审时将核查所有供应商注册、澄清、报价等所有行为的IP地址、MAC地址、硬件特征码是否一致,同时对比供应商预留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一致;并对比商务文件格式、技术方案内容、报价明细等是否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总价呈规律性差异,如果供应商被判定串通报价的需承担被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不仅是采购人)采购黑名单2-3年的风险,在此期间被禁止参加集团公司所有采购过程。
9、 ★本文件或技术规格书中如有特定品牌或型号的供各供应商选型参考使用,并不表示唯一指定。供应商所报如与参考品牌或型号不一致则档次和性能等均应不低于参考品牌或型号,上述档次和性能的高低最终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对于询价中未指定制造商和品牌的物项,应在报价中明确具体的制造商/品牌信息,否则评审小组有权否决其报价。
10、 报价方式:固定价,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报单一税率(非混合税率)。
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线上上传)和纸质(线下邮寄)经签署和盖章的标书,否则可能被视为未响应的无效报价。线上报价和纸质报价的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报价为准。对于固定总价合同,分项价格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对于暂定总价固定单价合同,分项价格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价格为准。
11、 合同支付方式
最终一次性支付:经甲方(买方)终验合格且乙方履行完毕技术规格书中所有要求(终验后质保或同类要求除外)并经甲方确认(出具甲方签字确认的最终验收材料,格式自拟)后,收到乙方(卖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和支付申请后的55个工作日内,甲方(买方)一次性支付100%合同金额。
12、 报价无效判定条件
(1)、若报价不完整,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若报价时未上传有效的签字/盖章报价,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若报价中有物项不满足相关技术和文件提交要求,采购人无法实现本采购包目的的,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联系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参与的项目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报名问题、报价问题、平台操作问题请于09:00-17:00(工作日)联系专属客服:021-61592300。
三、廉洁要求:
贵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如果运行研究院人员有向贵公司索取财物(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贵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运行研究院或其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采购人有权将不提供实质性证据进行恶意举报的供应商列入采购黑名单。
中国核电纪检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10-81920333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50号鲁能国际中心A座6楼621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督部(纪委办公室)/审计部(邮编号:200126)
接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50号鲁能国际中心A座6楼621室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须承诺不存在下述条款中的描述并出具承诺函,否则存在被判定为无效报价的可能。
(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 与本采购包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3) 与本采购包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 为本采购包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 被暂停或者取消报名资格;
(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管理部门“吊销资质”处罚或行业禁入处罚的;
(12)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授权代表、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与我司合作过程中曾出现严重违纪、违约、质量问题被我司列入黑名单的;列入中核集团或中国核电供应商黑名单的,或与黑名单中公司的高管或实际控制人相关联的;
(14)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5)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
(16)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即机器码相同);
(1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
五、附件(报名后可见):
附件一:采购函(含评议办法)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
附件三:合同模板
核电运行研究(上海)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