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低氧环境控制器和低氧环境模拟舱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利010-6210819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 标 文 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 社会化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2-JY23-F3005(TC222S02X)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报价注意事项
一、报价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报价。请认真阅读第五部分附件13《供应商诚信承诺》,并签字确认。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报价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报价行为,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
二、报价供应商应特别留意谈判文件上载明的报价起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三、报价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或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应由其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保函的,报价无效。
四、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五、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手签章),方章无效。
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报价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报价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商务评审索引表》和《技术评审索引表》,并按规定填写响应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报价文件中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会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未填写索引表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报价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前,近三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三年(不含上年度),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后,近三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三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十一、报价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资料无效。
十二、供应商发现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三、本谈判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谈判文件的采购机构书面解释澄清。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1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7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12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35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36
前附表
本表是对本采购文件重点内容的集中说明,需重点关注。如与下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表为准。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 项目名称: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2-JY23-F3005(TC222S02X)
三、 项目概况: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其他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公司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采购。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采购。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参加谈判。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场所或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含)平方米。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未购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五、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 11 月 29 日至 12月5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售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公司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价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③门店正在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图片等并加盖公章),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证明材料(提供签署的正在履行期内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需线上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 年12 月 14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谈判时间、地点
(一) 谈判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谈判地点: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待定。联系人:宋馥含,电话:13520875877。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利、宋馥含、许克、孙妍琰
电话:010-62108192、61954036、4031
传真号:010-619540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箱号:zzs@cntcitc.com.cn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362157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特 别 告 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谈判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一、谈判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谈判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谈判保证金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4、供应商每个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二、其它事项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均为线上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谈判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谈判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的模式,选定1家供应商负责家属餐厅运营,用于保障官兵家属、聘用人员、离退人员、外协人员等就餐。该项目由中心提供营业场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26号院内某食堂三楼(整层),占地面积约760平方米,其中后厨约374平方米,各类炊具齐全,基本具备开伙条件;餐厅约395平方米,配置有餐桌约40张(四人桌),现有档口7个。该场所拟供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提供堂食、送餐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运营管理模式
该餐厅原则上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并接受中心安全、卫生和价格监督管理。中心不收取成交供应商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及设施维修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双方签订服务保障合同,并约定违约处罚细则,成交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经营权期限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签订为3年。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据双方签订的处罚细则,成交方因违规问题,每年度内累计罚款数额达到履约保证金20%的,中心有权无责终止合同。中心每季度组织饮食满意度问卷调查,首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1%罚款;连续2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10%罚款;连续3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20%罚款,且中心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二)服务保障要求
1. 合理投资。中心对餐厅部分区域进行基础性功能性改造,对大厅桌椅进行更换,现有餐具炊具可免费供成交方使用。成交供应商根据需要,应进行合理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自行进行内部软装,购置安装厨具、餐具等用品用具,涉及厨具、餐具、特殊用电设备、内部装饰、收款机器、柜台货架、显示屏等设施设备和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装修方案应美观大方,符合部队整体风格布局,风格布局大规模变动需经中心同意。承包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购置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装修部分未经中心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2. 充分保障。成交供应商需全年无休运营餐厅,应提供不少于6个档口的餐食保障,其中至少2个档口提供正常餐食,包括米饭、馒头等主食和不同口味的菜品,且至少应满足150人正常用餐需求。其余档口应以南北特色风味小吃为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部队规定的时段经营,一般与部队作息时间保持一致。如需更改经营时间,须报中心审批同意。如中心有大项任务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保障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优先全力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每年“七一”“八一”“十一”和“中秋”“春节”,成交供应商应依据主管部门通知,开展特色美食活动,并在平时菜价基础上再优惠不低于10%。
3. 平价经营。菜品价格应显著低于营区内及周边同类餐饮公司品种价格,单个菜品应低于成交供应商在北京市内任一经营场所的最低价。成交供应商经营种类应包括正常餐食和特色小吃两类。其中正常餐食部分:①早餐应提供不少于4种套餐组合,每种套餐应不高于12元,每种套餐组合应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2种小菜、1个鸡蛋、1种牛奶/酸奶、1种粥类。②中餐、晚餐应提供不少于6种套餐组合,每种套餐应不高于20元,每种套餐组合应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1种主荤菜、1种半荤菜、1种素菜、1种汤类、1种粗粮、1种水果/酸奶。特色小吃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和中心实际自行设定种类和价格,原则上应包括特色粉面类、饺子、炒饭等,所有餐品应在成交方其他经营场有供应,且同类餐品在中心售价不得高于在其他场所售价。
4. 安全健康。成交方应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公司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具有餐饮服务从业资格和相关烹饪职业资格认证,公司能够按时为公司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餐饮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必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中心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后厨卫生及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餐厅及后厨内外有消防设施设备,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场所及设备的看管维护,保持内部及周边卫生整洁,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设施。所有垃圾进行恰当的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不得在室外堆放,落实门前三包,保持经营场所内良好的环境。
5. 规范管理。成交供应商应派驻不少于12人的保障团队,其中具备中高级厨师证书的不少于3人。中心视情为成交供应商员工提供集体宿舍。①成交供应商所售菜品必须明码标价,且须列明基本价格及折扣价格。能够支持支付宝、微信、信用卡(公务卡)等电子支付方式,并提供机打纸质小票,小票信息应包括菜品清单、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优惠金额等信息。如就餐人员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规发票。②成交供应商派驻经营负责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似的运营餐饮公司的案例,经验丰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中心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当办理个人健康证明,并将相关材料交中心备案。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凭证出入营区,每年按通知申办相关证件;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周向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③不得聘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聘用有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习惯嗜好的人;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在营区内必须统一着工作服,着装整齐,行为端庄,严禁与官兵言行暧昧或发生恋爱关系;严禁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或传播、宣传迷信、反动等信息,严禁在营区内从事打架斗殴、赌博等其他违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储存危险品等涉及安全的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家畜和宠物;不得向部队单位与人员产生赊账等经营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动,如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或纠纷,及时向中心报告;禁止成交供应商为营区外个人、团体提供餐饮服务。
6. 严守秘密。成交供应商应与中心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对部队的编制规模、配送地址、结算账户等相关信息,以及成交供应商配送进入营区的活动范围等内容,予以规定并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监管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军队安全、保密等规定,服从部队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采取拍摄、录像、定位等任何途径、任何形式打听、掌握涉及部队信息;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涉军信息及言论,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刑事责任。成交供应商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借用部队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二)售后服务
1.服务保障人数:供应商保障团队人数不得低于12人,其中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具备中高级厨师证书的不得少于3人。
★(三)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未出现违约事件,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一) 概述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谈判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谈判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
2.“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某单位;
3.“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
4.“报价供应商”系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5.“预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被推选成交的报价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报价供应商。
(三)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谈判邀请书》所述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 合格的服务
1.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五) 投标委托
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 信息发布
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谈判文件
(一)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供应商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版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二)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三) 谈判文件的修改
1.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文件修改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2.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在谈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采购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不足15日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报价文件编制
(一) 注意事项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报价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
2.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报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
★(四)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2.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5.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五)报价文件有效期
★1.报价文件有效期见前附表。
2.报价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进行协商,并
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报价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修改报价文件。
3.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
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机构。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供应商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2.谈判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在汇款时要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成交(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 报价文件递交
(一) 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1.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明确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5.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二)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采购机构将不接受对报价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报价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报价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报价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机构时间为准。
5.谈判后,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谈判报价与评审
(一) 谈判小组
采购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 谈判要求
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一般不得进行评审。
报价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人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
(三) 谈判方式
本次谈判采取2轮谈判3次报价的方式。
(四) 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
(2) 严格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得将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评审依据;
(3) 对所有报价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
(4) 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解释澄清,在不改变文件原义的前提下,应当以有利于报价供应商为原则。
2.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1),技术和商务评审(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谈判小组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谈判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报价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平均值40%以上,或者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总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总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 评审标准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料、证明履约能力材料、不属于禁止参加报价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等内容;符合性审查包括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详见表1。
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表2、表3。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表2、表3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表
(四) 谈判程序
1.资格性审查。采购机构依据采购法规和谈判文件,对报价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明确的资格性要求进行审查报价文件,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从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得以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内容和非实质性条款判定报价供应商投标无效。
3.确认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应在评标现场向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分别通告未通过理由,报价供应商签字确认。报价供应商对审查结果有疑义的,采购机构和谈判小组应复核审查结果并予以解答。报价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报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报价供应商每次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倒序进行。
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介绍单位概况、技术方案、价格构成、服务承诺等事项,解答、澄清承诺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送谈判小组。供应商书面变更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第二次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报价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在上述谈判基础上,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室外独立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和澄清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6.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第二次报价和澄清承诺,集中与单一报价供应商进一步谈判。谈判小组经过第二轮谈判后,供应商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谈判;采购服务站应当退还谈判保证金;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一般不得少于3家;只有2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评审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由采购机构作出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解释事项涉及报价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报价供应商为原则。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谈判文件修改意见。
8.商务、技术评审。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委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索引表等表格要求,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中,技术评委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委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谈判小组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谈判小组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独立评审。
7.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
标委员会评审。谈判小组核对报价内容是否准确,并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一定比例(40%以上,具体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对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按照评审标准计算价格分。
8.复核评审情况。谈判小组对评审打分情况复核,重点核对客观分值打分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报价较高且预成交、报价较低且未成交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报价文件评审报告。
采购机构对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核对,重点核对评审底稿记录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性审查是否有误、供应商填报信息与专家判定是否一致、客观分值是否一致、分值汇总计算是否正确、评分有无畸高畸低等情形,如有问题应当要求谈判小组现场书面说明并予以更正。
9.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10.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
11.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主任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报价供应商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供应商评审排名,预成交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成交金额等信息。报价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五) 无效报价
1.在商务及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报价供应商或其制造商与采购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同一报价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有涉及本次投标报价信息的;
(5)报价文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
(6)报价供应商完全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内容作为其报价文件中一部分的;
(7)报价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报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报价)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报价)供应商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
(4)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或者加盖相关专用章的。
(六)串通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的;
(2)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的;
(3)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的;
(4)属于同一集团成员的报价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
(5)报价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2)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签章互用的;
(6)不同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与报价供应商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报价供应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报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报价供应商的;
(2)直接或者间接向报价供应商泄露谈判小组成员信息的;
(3)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价格的;
(4)授意报价供应商撤换、修改报价文件的;
(5)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为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的;
(6)明示或者暗示谈判小组为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的;
(7)在开标(报价)前与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
(8)与报价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报价供应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的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承诺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采购预算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并提出谈判文件修改建议,采购单位据此做出相关调整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 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
(一)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但是不得晚于谈判时间。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当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二)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三)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宋馥含
2.固定电话和手机: 010-61954031
3.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4.邮 编: zzs@cntcitc.com.cn
(四) 采购机构拒收质疑函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采购机构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 航天系统部 提出书面投诉。联系电话: 010-66905538 ,联系人: 王助理 。
(五)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六)投诉人对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010-66945693 。
(七)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
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七、 定标
(一)成交供应商公示
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疑。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放弃成交,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由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2.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答承诺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评审专家、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4)在签订合同前,受到处罚,不符合资格条件中第1、4款内容要求的;
(5)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报价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二)成交通知
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服务费
详见前附表
八、 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和澄清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未成交供应商不得接收成交供应商的非法转包,一经查实3年内均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
九、解释权限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要求及标准
五、费用承担
六、测算金额及年限
七、相关要求
八、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 元整(小写¥元)。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 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九、质量保证金
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即 元整(小写¥0.00元)。在合同履约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质量保证金在服务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为:每月甲方将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及合同履行情况,对乙方进行阶段性考评,考评通过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考评未通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经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金额及年限
合同金额为 。合同期限 年,截止日期待签订正式合同时确定。如遇军队改革涉及的政策制度调整,按照上级的制度规定实施,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后,可以变更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者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者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者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合理整改期限内仍不履行;⑥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⑦乙方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已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区分情形,按照以下约定办理:①合同已履行并验收合格的部分,乙方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办理支付结算;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违规违约赔偿费用后,办理支付结算;②合同已履行部分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补救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③乙方对合同解除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已履行部分服务;④合同已履行部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拒绝接收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恢复原状。
十三、履约监督
(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二)乙方对于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三)乙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十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需求方同意而延期进场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服务金额的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 %。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付,或进场时间影响需求方任务实施,甲方及需求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需求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给予足额赔偿。
(二)甲方有义务协助需求方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 。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者乙方向 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 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三)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未能履约的一方要在事发后 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发后 日内向对方出具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持续 日以上,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行问题。
(二)未尽事宜,甲方、需求方、乙方协商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未生效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
(二)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注释:本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报价文件分为《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本部分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制作。
报价文件提供资料尽可能详细,对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商务技术评审表》制作报价文件。
一、价格文件组成
二、投标书组成
三、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按照《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特色小吃商品价格清单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附件4
商务评审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附件5
技术评审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附件6
投标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货物名称)进行投标。
一、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报价文件 份。其中,《价格文件》3份单独密封提交。
二、 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
三、 本报价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日内有效。
四、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
五、 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承诺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完全按照投标书有关内容履约。
六、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七、 我方非联合体投标。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商务条款主要包括售后服务、专利权和保密要求、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9
附件10
近3年成交案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备注:
1.合同业绩是指本次招标的 服务。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本次招标的 服务金额。
2.“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报价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 服务合同,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信息页)
4.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5.报价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13
供应商诚信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机构)组织的军队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并对公司诚信作出如下承诺:
一、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4
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5
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及非联合体及个人参与响应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
我单位为非联合体或个人参加谈判。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6
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7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服务类供应商参照填写。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件1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备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 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9
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谈判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0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 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1
近亲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关联的公司,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非国有销售型企业提供此承诺。
附件22
谈判文件更正确认函
(采购机构名称):
你单位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更正信息已收悉。
※我公司无异议。
※我公司建议如下:
一、
二、
……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3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24
正 本
投 诉 书
投诉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日期:
被投诉人名称:(采购服务站、工程建设单位或供应商名称)
(投诉处理管理部门名称):
针对(采购服务站或工程建设单位名称)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我公司现就以下问题提起投诉:
一、
二、
……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质疑函复印件
3.质疑答复书复印件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 社会化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2022-JY23-F3005(TC222S02X)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报价注意事项
一、报价供应商应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报价。请认真阅读第五部分附件13《供应商诚信承诺》,并签字确认。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报价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报价行为,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
二、报价供应商应特别留意谈判文件上载明的报价起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报价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报价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三、报价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或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应由其基本账户汇出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指定账户。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或保函的,报价无效。
四、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五、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名章(手签章),方章无效。
六、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七、《价格文件》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报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递交。报价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投标将被拒绝。报价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表格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商务评审索引表》和《技术评审索引表》,并按规定填写响应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报价文件中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会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未填写索引表投标无效。
九、投标人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报价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提供其为同一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谈判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前,近三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三年(不含上年度),谈判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后,近三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三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十一、报价文件中相关复印资料应清晰、可辨认,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资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资料无效。
十二、供应商发现领取谈判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三、本谈判文件主要依据国家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谈判文件的采购机构书面解释澄清。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1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7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12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35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36
前附表
本表是对本采购文件重点内容的集中说明,需重点关注。如与下文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表为准。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概况 | 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第二次)竞争性谈判 采购机构:某部 联系人: 张助理 最高限价: / |
2 | 报价供应商 资格条件 | 详见第一部分“谈判邀请书”第四项: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
3 | 谈判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5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以谈判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为准。 缴纳办法:本项目谈判保证金账号通过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进行获取,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谈判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谈判保证金;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其他要求:谈判保证金汇款底单除在谈判文件中按要求提供外,另提供一份并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封皮上注明:谈判保证金、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项。 |
4 | 报价文件 有效期 | 谈判截止后 180日 |
5 | 报价文件 | 报价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价格文件一式 7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6 份;投标书一式 7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6 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 7 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6 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电子报价文件不符,以正本为准。 报价供应商应自带备份电子报价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报价文件为纸质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 |
6 | 现场勘察 | 时间:待定。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滢东路与永泽南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馥含 13520875877 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统一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进行现场勘查。 携带材料: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7 | 谈判前答疑 | 本项目不涉及 |
8 | 谈判文件 修改 | 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在原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并及时通知报价供应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和资格条件变更的,须重新邀请报价供应商。 |
9 |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 年12 月14 日 13 :00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2 年12 月14 日 14 :00 (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
10 | 谈判时间 地点 | 谈判时间:2022 年12 月14 日 14 :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
11 | 评标方法 及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详见第三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评标相关内容。 |
12 | 成交服务费 |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
13 | 付款及结算方式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14 | 交付(服务) 时间地点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
15 | 导致无效报价 因素 | 1.首页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中明确的无效报价内容。2.第三部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明确要求的内容。3.第三部分第五项开标与评标第(五)、(六)款中明确的无效报价内容。 |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 项目名称: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2-JY23-F3005(TC222S02X)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保障范围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2022年度某部家属餐厅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 | 本项目为家属餐厅运营,保证官兵家属、聘用人员、离退人员、外协人员等就餐。项目占地面积约760平方米,其中后厨约374平方米,各类炊具齐全,基本具备开伙条件;餐厅约395平方米,配置有餐桌约40张(四人桌),现有档口7个。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北京市海淀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须根据服务要求中的早餐、中餐、晚餐限价统一进行下浮优惠率的报价。 |
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其他企业(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公司除外)。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采购。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采购。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参加谈判。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场所或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含)平方米。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八)未购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五、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 11 月 29 日至 12月5 日,每日上午0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售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公司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报价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提供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③门店正在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图片等并加盖公章),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证明材料(提供签署的正在履行期内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投标供应商需线上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五)谈判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 年12 月 14 日 13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谈判时间、地点
(一) 谈判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谈判地点:北京市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海淀区闵庄路42号)。
八、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待定。联系人:宋馥含,电话:13520875877。
(二)现场勘察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勘察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利、宋馥含、许克、孙妍琰
电话:010-62108192、61954036、4031
传真号:010-619540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邮箱号:zzs@cntcitc.com.cn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办公电话: 010-66362157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特 别 告 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谈判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一、谈判保证金线上缴纳流程:
1、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通过【我参与的项目】找到本项目标包,点击【缴纳保证金】按钮,选择“电汇”,点“下一步”按钮获取保证金虚拟账户信息;
2、供应商根据自动生成的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按谈判文件要求从基本户电汇谈判保证金
3、供应商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及退还情况。
4、供应商每个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虚拟账户均是唯一的,即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虚拟账户信息不一样;同一供应商不同项目的虚拟账户信息也不一样,请勿泄露虚拟账户信息(特别提示:同一虚拟账户出现不同供应商汇款,即视为围标、串标,请妥善保管虚拟账户信息)
二、其它事项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均为线上缴纳,不再单独提供账户信息,以线上操作为准,未按照要求进行谈判保证金线上缴纳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谈判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营区生活保障社会化的模式,选定1家供应商负责家属餐厅运营,用于保障官兵家属、聘用人员、离退人员、外协人员等就餐。该项目由中心提供营业场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26号院内某食堂三楼(整层),占地面积约760平方米,其中后厨约374平方米,各类炊具齐全,基本具备开伙条件;餐厅约395平方米,配置有餐桌约40张(四人桌),现有档口7个。该场所拟供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提供堂食、送餐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运营管理模式
该餐厅原则上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管理、自负盈亏,并接受中心安全、卫生和价格监督管理。中心不收取成交供应商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热及设施维修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双方签订服务保障合同,并约定违约处罚细则,成交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经营权期限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可签订为3年。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据双方签订的处罚细则,成交方因违规问题,每年度内累计罚款数额达到履约保证金20%的,中心有权无责终止合同。中心每季度组织饮食满意度问卷调查,首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1%罚款;连续2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10%罚款;连续3次调查满意度达不到80%的,处以履约保证金20%罚款,且中心有权无责终止合同。
(二)服务保障要求
1. 合理投资。中心对餐厅部分区域进行基础性功能性改造,对大厅桌椅进行更换,现有餐具炊具可免费供成交方使用。成交供应商根据需要,应进行合理的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自行进行内部软装,购置安装厨具、餐具等用品用具,涉及厨具、餐具、特殊用电设备、内部装饰、收款机器、柜台货架、显示屏等设施设备和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装修方案应美观大方,符合部队整体风格布局,风格布局大规模变动需经中心同意。承包结束后,成交供应商购置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装修部分未经中心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2. 充分保障。成交供应商需全年无休运营餐厅,应提供不少于6个档口的餐食保障,其中至少2个档口提供正常餐食,包括米饭、馒头等主食和不同口味的菜品,且至少应满足150人正常用餐需求。其余档口应以南北特色风味小吃为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部队规定的时段经营,一般与部队作息时间保持一致。如需更改经营时间,须报中心审批同意。如中心有大项任务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保障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优先全力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每年“七一”“八一”“十一”和“中秋”“春节”,成交供应商应依据主管部门通知,开展特色美食活动,并在平时菜价基础上再优惠不低于10%。
3. 平价经营。菜品价格应显著低于营区内及周边同类餐饮公司品种价格,单个菜品应低于成交供应商在北京市内任一经营场所的最低价。成交供应商经营种类应包括正常餐食和特色小吃两类。其中正常餐食部分:①早餐应提供不少于4种套餐组合,每种套餐应不高于12元,每种套餐组合应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2种小菜、1个鸡蛋、1种牛奶/酸奶、1种粥类。②中餐、晚餐应提供不少于6种套餐组合,每种套餐应不高于20元,每种套餐组合应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1种主荤菜、1种半荤菜、1种素菜、1种汤类、1种粗粮、1种水果/酸奶。特色小吃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根据市场情况和中心实际自行设定种类和价格,原则上应包括特色粉面类、饺子、炒饭等,所有餐品应在成交方其他经营场有供应,且同类餐品在中心售价不得高于在其他场所售价。
4. 安全健康。成交方应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餐饮服务公司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其他人员具有餐饮服务从业资格和相关烹饪职业资格认证,公司能够按时为公司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餐饮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必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购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中心有权随时对成交供应商后厨卫生及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餐厅及后厨内外有消防设施设备,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场所及设备的看管维护,保持内部及周边卫生整洁,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设施。所有垃圾进行恰当的垃圾分类,且日产日清,不得在室外堆放,落实门前三包,保持经营场所内良好的环境。
5. 规范管理。成交供应商应派驻不少于12人的保障团队,其中具备中高级厨师证书的不少于3人。中心视情为成交供应商员工提供集体宿舍。①成交供应商所售菜品必须明码标价,且须列明基本价格及折扣价格。能够支持支付宝、微信、信用卡(公务卡)等电子支付方式,并提供机打纸质小票,小票信息应包括菜品清单、基本价格、折扣价格、优惠金额等信息。如就餐人员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正规发票。②成交供应商派驻经营负责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相似的运营餐饮公司的案例,经验丰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中心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当办理个人健康证明,并将相关材料交中心备案。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凭证出入营区,每年按通知申办相关证件;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周向主管部门备案,以便及时办理相关手续。③不得聘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聘用有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习惯嗜好的人;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在营区内必须统一着工作服,着装整齐,行为端庄,严禁与官兵言行暧昧或发生恋爱关系;严禁参与任何邪教组织或传播、宣传迷信、反动等信息,严禁在营区内从事打架斗殴、赌博等其他违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储存危险品等涉及安全的活动,不得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饲养家畜和宠物;不得向部队单位与人员产生赊账等经营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动,如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或纠纷,及时向中心报告;禁止成交供应商为营区外个人、团体提供餐饮服务。
6. 严守秘密。成交供应商应与中心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对部队的编制规模、配送地址、结算账户等相关信息,以及成交供应商配送进入营区的活动范围等内容,予以规定并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监管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军队安全、保密等规定,服从部队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采取拍摄、录像、定位等任何途径、任何形式打听、掌握涉及部队信息;严禁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任何涉军信息及言论,一经发现,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刑事责任。成交供应商独立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借用部队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二)售后服务
1.服务保障人数:供应商保障团队人数不得低于12人,其中派驻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具备中高级厨师证书的不得少于3人。
★(三)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四)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未出现违约事件,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
第三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一) 概述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谈判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谈判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
2.“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 某单位;
3.“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
4.“报价供应商”系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5.“预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被推选成交的报价供应商;
6.“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报价供应商。
(三) 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谈判邀请书》所述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 合格的服务
1.报价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五) 投标委托
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报价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 信息发布
报价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谈判文件
(一)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供应商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版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二)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三) 谈判文件的修改
1.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谈判文件修改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和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应当重新发布采购公告,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2.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在谈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采购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不足15日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报价文件编制
(一) 注意事项
报价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对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报价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
2.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报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及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
★(四)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1.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2.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3.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5.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五)报价文件有效期
★1.报价文件有效期见前附表。
2.报价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报价供应商进行协商,并
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谈判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报价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能修改报价文件。
3.在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
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机构。
(六)投标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供应商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2.谈判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在汇款时要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谈判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2)报价供应商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4)成交(预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 报价文件递交
(一) 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1.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报价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明确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5.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二)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报价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采购机构将不接受对报价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3.报价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4.报价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报价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机构时间为准。
5.谈判后,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 谈判报价与评审
(一) 谈判小组
采购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二) 谈判要求
报价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一般不得进行评审。
报价供应商或者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元以下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谈判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无倾向性、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购人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采购方式变更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予以注明。
(三) 谈判方式
本次谈判采取2轮谈判3次报价的方式。
(四) 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原则
(1) 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
(2) 严格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得将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评审依据;
(3) 对所有报价供应商保持一致评审尺度,统一评审依据;
(4) 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解释澄清,在不改变文件原义的前提下,应当以有利于报价供应商为原则。
2.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1),技术和商务评审(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
谈判小组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谈判小组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谈判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报价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平均值40%以上,或者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总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报价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总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
(五) 评审标准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资格性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料、证明履约能力材料、不属于禁止参加报价供应商的证明材料、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等内容;符合性审查包括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详见表1。
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商务评审标准、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表2、表3。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说明 | |
报价 供应商1 | … | ||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 | |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 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
2.发售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 |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
3.报价供应商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的书面声明。 | | |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
4.报价供应商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 |
6.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 | | 提供的书面声明 |
7.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 | | 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
8.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 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
9.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19-2021年)审计报告 | | | 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
10.谈判保证金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 根据谈判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
11.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 | | 提供的书面声明 |
1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13.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场所或食堂的建筑面积不低于700(含)平方米的证明材料 | | | 餐饮场所证明材料,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③门店正在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图片等并加盖公章)④《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证明材料,提供签署的正在履行期内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运营面积或附加能体现面积的证明材料)。 |
14.未购买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 | | 代理机构提供的购买记录 |
15.非联合体或个人参加谈判 | |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 | |
1.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 |
2.报价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 有下列情况,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判定为不影响报价文件有效性: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报价)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报价)供应商现场认可的;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或者加盖相关专用章的。 |
3.报价文件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 | |
4.谈判文件中“★”号条款要求 | | | 技术、商务专家分别对谈判文件第二部分技术商务要求中“★”号条款响应情况作出判定 |
5.其它实质性内容(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 | | | |
综合评定 | |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
表2、表3
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 分值 | ||
一、商务评审标准表(40分) | |||||
1 | 价格 | 1.按照早餐、中餐、晚餐设定的限价进行下浮优惠率报价,根据所报下浮优惠率进行评分。 | 15 | ||
2.特色小吃档口膳食按照供应商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商品价格进行下浮优惠率报价(提供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特色小吃商品价格清单),根据所报优惠率进行评分。 | 15 | ||||
评分规则: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所有供应商有效下浮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按各供应商有效下浮优惠率与评审基准价的偏差率评价。 价格得分=[1-(|供应商下浮优惠率-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标准分值 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 | 企业 规模 | 1.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平均资产总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1 | ||
2.根据报价供应商上年度(2021年)纳税总金额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转账凭证,未提供不得分)。 | 1 | ||||
3.根据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人数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提供截止开标前一个月内报价供应商社保账户上体现参保人数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1 | ||||
3 | 业绩 | 1.在北京地区正在运营的餐饮场所,餐饮场所满足1家的情况下,每增加1家得0.5分,最高得标准分(餐饮场所须为报价供应商的控股公司或与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提供餐饮场所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门店正在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图片等),无法证明报价供应商与餐饮场所关系的不得分)。 | 2 | ||
2.2019年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的餐饮保障服务(同一单位多个合同按一个计算)。餐饮保障服务满足1家的情况下,每增加1份合同得0.2分,最高可得标准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评标时提供原件核对,无原件不得分)。 | 2 | ||||
4 | 财务 状况 | 1.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年均餐饮总收入进行评审,金额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未提供或审计报告不能体现餐饮总收入的不得分)。 | 1 | ||
2. 根据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平均资产负债率评分,资产负债率占50%以下的得标准分值,50%-70%的得0.5分,超过70%的得0分(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 1 | ||||
5 | 质量控制 |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个有效证书得0.2分,最高得标准分。 | 1 | ||
二、技术评审标准表(60分) | |||||
1 | 服务 方案 | 1.按照报价供应商拟投入基础设施改造、软装和设备采购的总金额大小进行评分,10万元以下的得2分,10-20万元(不含20万元)得4分,20-30万元(不含30万元)得6分,30-40万元(不含40万元)得8分,超过40万元得标准分。采购方将全程参与施工和采购过程监督。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2.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的膳食搭配方案进行评定。提供三套早、午、晚餐和特色小吃档口膳食清单、图片和营养搭配。根据与谈判文件中饮食保障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一致性、营养搭配的合理性、特色档口的多样性及售价进行综合评定。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2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3.重点评价报价供应商厨房配置方案和食堂功能调整方案,对报价供应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内部软装、投资方案、食堂功能划分、动线分析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从设计合理性、设备齐全性、功能完善性、技术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定(包含厨房整体布局、拟配套的可移动设施设备清单等内容)。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4.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的膳食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定。主要包括加工制作质量、仓储管理控制等。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5.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的餐饮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定。主要包括服务项目、要求、质量控制等。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6.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的人员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评定。主要包括人员管理、人员考核细则等。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
7.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定。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8.能够提供报价供应商某项目近3个月落实食品加工、餐具洗消、质检留样等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会议记录、检查记录等),按照资料齐全度、完成度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
9.根据报价供应商提出保密方案及措施进行评定。按照方案优良顺序排序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2 | ||||
2 | 项目 经理 | 1.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本项不重复得分。 | 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官方网站打印或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提供项目经理取得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以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虚假投标处理。 | 1 | |
2.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得0.5分,否则不得分,本项不重复得分。 | 1 | ||||
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按照取得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年限长短进行排序,时间最长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 | ||||
3 | 技术服务人员 | 1.拟派驻本项目的营养师:提供具有二级或以上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得1分,提供具有三级公共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员(师)证书得0.5分。本项评审满分1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说明:本项同一人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项计算。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证书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主要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官方网站打印或者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供应商需根据投标包限定用工人数及相关要求合理搭配以上技术服务人员结构。 注: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虚假投标处理。 | 1 | |
2.拟派驻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具有高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提供具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本项评审满分2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2 | ||||
3.拟派驻本项目的厨师长:提供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以上厨师等级证书的得3分;提供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厨师等级证书的得2分;提供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厨师等级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评审满分3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3 | ||||
4.拟派驻本项目的中高级厨师数量:提供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等级烹调师证书得0.5分/人,提供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烹调师证书得0.3分/人,最高得标准分,无等级证书的不得分。 本项评审满分4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4 | ||||
4 | 卫生 等级 | 根据近三年(报价截止时间前)餐饮保障项目获得食品卫生等级A级项目数量评定,每1个得0.2分(同一服务场所只计1次),最多得标准分。(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食品卫生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食品卫生等级证书发布时间须在合同期内,缺少任何一样证明材料不得分 ) | 1 | ||
5 | 应急 保障 | 根据报价供应商针对采购单位因会议接待和突发任务等重大饮食保障工作的保障需求,及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其它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应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0.2分,最低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1 | ||
(四) 谈判程序
1.资格性审查。采购机构依据采购法规和谈判文件,对报价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明确的资格性要求进行审查报价文件,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从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不得以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内容和非实质性条款判定报价供应商投标无效。
3.确认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应在评标现场向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分别通告未通过理由,报价供应商签字确认。报价供应商对审查结果有疑义的,采购机构和谈判小组应复核审查结果并予以解答。报价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报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报价供应商每次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倒序进行。
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介绍单位概况、技术方案、价格构成、服务承诺等事项,解答、澄清承诺谈判小组提出的质疑。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过程中,报价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送谈判小组。供应商书面变更材料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5.第二次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报价供应商第一次报价。在上述谈判基础上,报价供应商在谈判室外独立填写《第二次报价表》和澄清承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6.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第二次报价和澄清承诺,集中与单一报价供应商进一步谈判。谈判小组经过第二轮谈判后,供应商响应内容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谈判;采购服务站应当退还谈判保证金;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一般不得少于3家;只有2家的,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最终报价是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7.评审过程中,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由采购机构作出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谈判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解释事项涉及报价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报价供应商为原则。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谈判文件修改意见。
8.商务、技术评审。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报价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委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报价文件索引表等表格要求,依据报价文件对报价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中,技术评委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委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谈判小组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谈判小组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应当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评审专家必须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独立评审。
7.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
标委员会评审。谈判小组核对报价内容是否准确,并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一定比例(40%以上,具体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对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按照评审标准计算价格分。
8.复核评审情况。谈判小组对评审打分情况复核,重点核对客观分值打分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报价较高且预成交、报价较低且未成交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报价文件评审报告。
采购机构对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进行核对,重点核对评审底稿记录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性审查是否有误、供应商填报信息与专家判定是否一致、客观分值是否一致、分值汇总计算是否正确、评分有无畸高畸低等情形,如有问题应当要求谈判小组现场书面说明并予以更正。
9.谈判小组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10.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
11.宣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主任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报价供应商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供应商评审排名,预成交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成交金额等信息。报价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五) 无效报价
1.在商务及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报价供应商或其制造商与采购机构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同一报价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中有涉及本次投标报价信息的;
(5)报价文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
(6)报价供应商完全复制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内容作为其报价文件中一部分的;
(7)报价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报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报价)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报价)供应商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
(4)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或者加盖相关专用章的。
(六)串通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的;
(2)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的;
(3)报价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的;
(4)属于同一集团成员的报价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
(5)报价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2)不同报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签章互用的;
(6)不同报价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与报价供应商串通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串标报价供应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报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报价供应商的;
(2)直接或者间接向报价供应商泄露谈判小组成员信息的;
(3)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价格的;
(4)授意报价供应商撤换、修改报价文件的;
(5)明示或者暗示报价供应商为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的;
(6)明示或者暗示谈判小组为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的;
(7)在开标(报价)前与报价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
(8)与报价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报价供应商成交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谈判小组应当对报价供应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的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承诺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 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谈判小组(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采购预算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并提出谈判文件修改建议,采购单位据此做出相关调整后,重新组织招标。
六、 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
(一)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但是不得晚于谈判时间。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当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二) 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三)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宋馥含
2.固定电话和手机: 010-61954031
3.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2A
4.邮 编: zzs@cntcitc.com.cn
(四) 采购机构拒收质疑函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采购机构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 航天系统部 提出书面投诉。联系电话: 010-66905538 ,联系人: 王助理 。
(五)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六)投诉人对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人: 李助理 ,联系电话: 010-66945693 。
(七)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
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七、 定标
(一)成交供应商公示
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疑。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放弃成交,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由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2.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答承诺谋取成交的;
(2)向采购单位、评审专家、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4)在签订合同前,受到处罚,不符合资格条件中第1、4款内容要求的;
(5)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报价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与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二)成交通知
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
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服务费
详见前附表
八、 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和澄清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未成交供应商不得接收成交供应商的非法转包,一经查实3年内均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
九、解释权限
本谈判文件由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 拟订立的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采购 单位 (甲方) | 单位名称 | |
承办(联系)人 | | |
电话/传真 | | |
单位地址/邮编 | | |
账户名称 | | |
账 号 | | |
开户银行 | | |
供应方 (乙方) | 单位名称(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传真 | | |
单位地址/邮编 | | |
账户名称 | | |
开户银行 | |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合计金额(元) | 进场提供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 | | | | |
| 合计 | | | | ||
合同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要求及标准
五、费用承担
六、测算金额及年限
七、相关要求
八、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 %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 元整(小写¥元)。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 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九、质量保证金
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即 元整(小写¥0.00元)。在合同履约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服务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质量保证金在服务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为:每月甲方将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及合同履行情况,对乙方进行阶段性考评,考评通过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考评未通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经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金额及年限
合同金额为 。合同期限 年,截止日期待签订正式合同时确定。如遇军队改革涉及的政策制度调整,按照上级的制度规定实施,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后,可以变更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者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者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者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合理整改期限内仍不履行;⑥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⑦乙方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已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区分情形,按照以下约定办理:①合同已履行并验收合格的部分,乙方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办理支付结算;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违规违约赔偿费用后,办理支付结算;②合同已履行部分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补救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③乙方对合同解除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已履行部分服务;④合同已履行部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拒绝接收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恢复原状。
十三、履约监督
(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二)乙方对于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三)乙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十四、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需求方同意而延期进场时,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服务金额的 ‰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 %。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付,或进场时间影响需求方任务实施,甲方及需求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需求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给予足额赔偿。
(二)甲方有义务协助需求方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 。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者乙方向 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 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三)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者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未能履约的一方要在事发后 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发后 日内向对方出具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持续 日以上,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行问题。
(二)未尽事宜,甲方、需求方、乙方协商解决。
十七、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未生效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
(二)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注释:本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报价文件分为《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本部分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制作。
报价文件提供资料尽可能详细,对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商务技术评审表》制作报价文件。
一、价格文件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开标一览表 | 附件1 |
2 | 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特色小吃商品价格清单 | 附件2 |
3 | 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 |
二、投标书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商务评审索引表 | 附件4 |
| 技术评审索引表 | 附件5 |
1 | 投标函 | 附件6 |
2 |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附件7 |
3 |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 附件8 |
4 |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 附件9 |
5 | 近3年成交案例 | 附件10 |
6 | 服务方案 | |
7 | 技术服务人员(含项目经理)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
8 | 食品卫生等级证明材料 | |
9 | 应急预案及相应处理措施 | |
10 | 报价供应商根据“评审标准表”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
三、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按照《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 附件3 |
1. | 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附件11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附件12 |
4. | 供应商诚信承诺 | 附件13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附件14 |
6. | 报价供应商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附件15 |
7. | 报价供应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的书面声明 | 附件16 |
8. |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附件17 |
9. |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附件18 |
10. | 保密承诺书 | 附件19 |
11. | 报价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 附件20 |
12. | 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 |
13. | 报价供应商最近一年内(报价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14. | 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19-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 |
15.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16. | 近亲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提供) | 附件21 |
17. |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
18. | 在北京地区运营餐饮场所(提供: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③门店正在经营状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图片等并加盖公章))或军队、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证明材料(提供签署的正在履行期内的合同复印件) | |
19. |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 |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基准价 | 下浮优惠率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早餐、中餐、晚餐 | 早餐套餐不高于12元/份(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2种小菜、1个鸡蛋、1种牛奶/酸奶、1种粥类); 中餐、晚餐不高于20元/份(至少包括1人份主食、1种主荤菜、1种半荤菜、1种素菜、1种汤类、1种粗粮、1种水果/酸奶)。 | 大写:下浮百分之 X 小写:﹣ % | | | |
2 | 特色小吃档口膳食 | 供应商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商品价格(提供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特色小吃商品价格清单) | 大写:下浮百分之 X 小写:﹣ % | |||
说明 | 1.报价人应承诺所报价格菜品价格应显著低于营区内及周边同类餐饮公司品种价格,单个菜品应低于成交供应商在北京市内任一经营场所的最低价。 2.综合考虑本项目及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在此基础上报出本项目服务价格的两个下浮优惠率。 3.下浮优惠率:填写下浮率(非折扣),如20元下浮百分之八(-8%),即为:20-20*8%=18.4元。以1个百分点为最小下浮单位提下浮优惠率,成交后合同期内执行此优惠率。 4.与所报价无关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 |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京内其他经营场所相同特色小吃商品价格清单
附件3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报价文件位置页码 | 是否完全响应 | |
投标人填写 | 评委认定 | |||
一 | 资格性审查内容 对应“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书”“四、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内容 |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附件4
商务评审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计分模型 | 标准分值 | 指标值或评分项 | |
投标人填写 | 报价文件位置页码 | ||||
| 合 计 | | | | |
一 | 项目1 | | | | |
1 | 指标1 | | | | |
2 | 指标2 | | | | |
3 | 指标3 | | | | |
| ---- | | | | |
二 | 项目2 | | | | |
1 | 指标1 | | | | |
2 | 指标2 | | | | |
3 | 指标3 | | | | |
| ----- | | | | |
备注:投标人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人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报价文件位置页码,投标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
附件5
技术评审索引表
请投标人在投标书正文前制作索引表。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响应内容 | |
投标人填写 | 报价文件位置页码 | ||||
| 合 计 | | | | |
一 | 项目1 | | | | |
1 | 指标1 | | | | |
2 | 指标2 | | | | |
3 | 指标3 | | | | |
| ---- | | | | |
二 | 项目2 | | | | |
1 | 指标1 | | | | |
2 | 指标2 | | | | |
3 | 指标3 | | | | |
| ----- | | | | |
备注:投标人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人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报价文件位置页码,投标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
附件6
投标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货物名称)进行投标。
一、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报价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报价文件 份。其中,《价格文件》3份单独密封提交。
二、 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
三、 本报价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日内有效。
四、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
五、 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承诺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完全按照投标书有关内容履约。
六、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七、 我方非联合体投标。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 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7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商务评审要求 | 商务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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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主要包括售后服务、专利权和保密要求、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技术评审 要求 | 技术要求 响应 | 偏离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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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有负偏离未如实注明的,将视为虚假投标。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9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 |||||
年 度 数据项目 | 年度 | 年度 | 年度 | 三年平均数 | 页码/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 |
资产总额(万元) | | | | | |
净资产(万元) | | | | | |
净利润(万元) | | | | | |
餐饮总收入(万元) | | | |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年度纳税 总金额(万元) | | | |||
年度缴纳 社保金额(万元) | | | |||
年度缴纳 社保人数 | | | |||
年度人均 社保金额(元) | | | |||
※ 年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元) | | | |||
※人均社保金额/ 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 | |||
说明: 1.采购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具体内容确定本表具体项目。 2.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如实填写。 3.“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报价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4.评标专家审核发现《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与《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数据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实际数据为准。 |
附件10
近3年成交案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 名称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有效金额(万元) | 签订日期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报价文件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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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备注:
1.合同业绩是指本次招标的 服务。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本次招标的 服务金额。
2.“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报价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 服务合同,最多提供10份合同,超过10份合同的,以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先后顺序,取前10份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信息页)
4.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5.报价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辩,否则投标无效。
附件13
供应商诚信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 (采购机构)组织的军队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并对公司诚信作出如下承诺:
一、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三、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成交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4
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至今,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5
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及非联合体及个人参与响应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外资控股、公司法人为外籍人士等涉外背景企业。
我单位为非联合体或个人参加谈判。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6
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标准执行)、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执行)。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7
报价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报价供应商全称 | | |||||||||||
详细地址 | |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
企业性质 | | 授权代表 | | 职务 | |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 传真 | | |||||||
单位简介 及 机 构 | | |||||||||||
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 | |||||||||||
单 位 概 况 | 职工 总数 | 人 | 生 产 工 人 人 | |||||||||
工程技术人员 人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
银行贷款 | 万元 | |||||||||||
固定 资产 | 原值 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 产 性 | 万元 | ||||||||
净值 万元 | 非生产性 | 万元 | ||||||||||
主要设施 设备情况 | | |||||||||||
企 业 财 务 情 况 | 年度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年 | | | | | ||||||||
年 | | | | | ||||||||
年 | | | | | ||||||||
主 要 餐 饮 状 况 | 餐饮内容 | 上年销售值 (万元) | 主要用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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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供应商参照填写。纸面不敷时,可以另加页
附件18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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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备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 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19
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 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谈判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0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为 、 项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1
近亲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关联的公司,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非国有销售型企业提供此承诺。
附件22
谈判文件更正确认函
(采购机构名称):
你单位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更正信息已收悉。
※我公司无异议。
※我公司建议如下:
一、
二、
……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3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情况
质疑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24
正 本
投 诉 书
投诉人名称:(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日期:
被投诉人名称:(采购服务站、工程建设单位或供应商名称)
(投诉处理管理部门名称):
针对(采购服务站或工程建设单位名称)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我公司现就以下问题提起投诉:
一、
二、
……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质疑函复印件
3.质疑答复书复印件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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